时间:2022-12-31 20:17:54来源:法律常识
10月23日,由省法学会主办的“法治与地方治理实践”法学沙龙在西宁召开。来自省法院、省司法厅的业务骨干和省社科院、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及省垣部分律师界代表近40余人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发挥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家“智库”作用,助力推进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田青敏在主持活动中感谢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很好的活动平台,希望省垣法学法律工作者今后要切实加强联系交流,在提升法学研究上找方法,在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在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上见成效。
本次活动安排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治理问题”“民法典普及”三个专题进行发言,与会人员围绕主题展开研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第一个专题环节,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海军,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值得关注,需要立足本省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和细化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磊,针对矿业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按照一矿一策的方式,分类、差异化开展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并可以尝试“资源置换方式”实施矿业权退出模式。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海霞,针对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构建长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和提高综合环境执法效率四个方面加以解决。
第二个专题环节,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博士张立群,针对青海社会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研究员高永宏,主张将地方治理纳入法治轨道。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黄涛,对完善青海法治社会建设从立法、司法和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第三个专题环节,针对“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来自省法院政策研究室的廖海峰,结合案例,对民法典适用的几个重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今后,省法学会将充分运用研讨、沙龙、论坛等形式,加大与执法、司法和实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力度,主动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创造条件,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新贡献。
来源:青海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