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4:04:08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市政府和市局通知精神,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疫情期间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热线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一)现场办事类服务实施预约办理
法援申请、行政审批、公证等现场办事类服务事项实行电话预约制。对电话咨询的群众,引导其通过“一网通办”途径线上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告知其必备的材料,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工作日的08:30-11:30,13:30-17:00预约座机有人值守,预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法律援助申请预约电话:
57187148 18939968922
人民调解咨询预约电话:
57180639
公证咨询预约电话:
37190230 37190185
司法鉴定咨询预约电话:
13621959452
行政审批咨询预约电话:
57184576
行政复议申请咨询电话 :
57184872 57184575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
37110205
(二)咨询类服务暂停办理
法律援助咨询、行政审批咨询、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咨询窗口暂停服务,引导至12348热线和网络咨询。
12348热线:12348(提供各类法律问题咨询解答)
网络咨询:“12348”上海法网(sh.12348.gov.cn),在网站首页选择所需法律服务,进行网上咨询办理。
手机咨询:“12348上海法网”app
(三)对外接待时间和开放区域
自2月3日起根据预约接待现场办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放1个“综合法律服务”窗口。
(四)加强人员防护和场所消毒
1.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为更好保障全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窗口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废弃的口罩根据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处理;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可疑症状不得带病上班。
2.实行接待场所消毒制度。
切实做好接待大厅和办公区域的消毒卫生工作。中心开放后,接待场所的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每天清洗和消毒2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提供流水消毒洗手设施,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及时清理垃圾。
3.落实体温检测制度。
在中心入口处配备体温测量设备,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如遇体温异常人员劝导其先行就医并及时上报,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和不佩戴口罩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前来办理事项人员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一旦发现涉及疫情的人员,立即上报,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4.加强窗口秩序维护。
如遇前来办理事项人员较多或者法律援助群体性案件申请办理人员集中等情形,做好现场疏导和处置工作,尽量避免人员聚集、长时间等待。发现突发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根据要求采取窗口关闭等措施。
二、12348电话热线
(一)上岗时间:自2月3日起,工作时段由值班律师接答;非工作时段由第三方公司组织律师远程接答。
(二)接答方式调整:工作时段咨询值班律师不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接答,全部调整为远程接答。
(三)每日数据统计和案例收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好每日咨询和办理业务数据统计,及时报告涉疫情咨询解答指导和案例收集工作。
特别提示
上述工作安排和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以市政府和市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