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5:51:40来源:法律常识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司法局
浙江省宁海县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宁海经验”写入省委全会决定。5年来,宁海县以“36条”为主抓手,坚持在实践中创新提升,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覆盖触角、强化配套,着力打通和深耕依法治国的“最后一公里”,使之成为建设法治乡村、撬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点。
良法与良俗相结合,用清单做到“有法可依”。
“36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形成涵盖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的36条村级权力清单,基本实现村级权力全覆盖,明确“清单之外再无权力”,使村干部做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被老百姓称为农村的“法”。同时,它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农村实际,把“法理”的内核,用农村的“情理”和“道理”呈现出来。
今年起,在一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集“36条”、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村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村民e点通”APP,着力打造村民依法自治的升级版和智能版。现在宁海村村“出门见法”,人人“掌上有法”,为建设法治乡村打下了扎实基础。
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用制度倒逼“依法办事”
宁海围绕确保“36条”创新实施一系列配套机制,不断完善依法治村运行体系。
推行“合法性审核前置”。
在率先推行“五议决策法”的基础上,今年探索把“法议”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前的必经程序,确保村级事务决议内容合法合规。
推行“阳光化村务公开”。
投资200余万元建成“阳光村务网”和数字电视公开平台,在线提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及村务、党务公开等信息,真正实现“让群众安心,还干部清白”。
推行“全过程立体监督”。
建立健全农村巡查、村级重大事项报备、农村法律顾问等17项保障机制,在宁波率先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巡查和农村巡查三年全覆盖制度,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条链”,织密上级监督、村监会监督、群众监督“一张网”。
推行“不称职责任追究”。
制定村干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详细界定56项具体行为和责任追究标准,对违法犯罪村干部坚决交司法机关处置。
熟人与专家相结合,用情理引导“靠法止争”
现在宁海乡村活跃着三支队伍:一是“老何说和”。主要由群众威信高、人文地缘熟、法律政策懂、协调能力强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组成,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以及交通、医疗、劳动、校园、物业等9个重点行业建立“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160件,调处成功率达99.4%,被推选为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十大样本之一。
二是“法律顾问”。主要由法律工作者组成,实现“法律顾问”村村全覆盖,并定期定点组织“法律坐诊”活动,提供纠纷调处、文书代写、法律咨询等服务。目前已累计提供法律服务4万余人次,办理援助案件近1700件,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三是“阳光义警”。主要由本地志愿者组成,去年在岔路镇试点创建,一年来化解矛盾纠纷100多起、参与普法宣传2万余人次、义务夜巡1.5万人次,200名义警全部吸纳为公益会员,纳入意外保险,还能根据公益服务累积时间在子女就学、银行存贷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极大鼓舞了群众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热情。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用服务推动“送法进村”。
以“群众路线+互联网技术”为手段,寓普法于服务,在服务中普法。
线上,创设“智法达人”平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作机制,实行群众点单、平台宣传。
线下,政府层面结合三治融合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开展“百名执法干部讲百堂法治课”“乡村法律课堂”等普法活动,组织执法干部、专业律师、讲师团成员、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引导建立未成年人教育等9家社会普法工作室,根据自身专长服务不同普法对象,全民普法守法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