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5:57:1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检察日报
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庆女子被抢车、挟持、奸杀案有了新进展。9月18日,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华批准逮捕;以涉嫌抢劫罪对李某军、李某祥、陈某浇、王某批准逮捕。
2018年8月1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华邀约李某军等人在南岸区万达广场车库,驾车将被害人吴某(女,32岁)挟持,并抢走吴某车辆。陈某华将吴某带至涪陵区新妙镇强奸,后带至巴南区杀害。次日,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重庆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指令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指导,依法介入侦查,严厉打击此类恶性暴力犯罪。南岸区检察院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9月14日,南岸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迅速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证据等工作,重庆市检察院和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加强业务指导,共同研究案情。9月18日,南岸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陈某华等5人。
文字:李立峰 吴言才编辑:胡仲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