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2:52:54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要
近日,家住衡阳市蒸湘区中天星城小区的王女士反映:因为楼上住户的卫生间漏水,造成了自家的卫生间、卧室吊顶部位霉变,经过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楼上业主只对王女士家中的霉变部位从下往上进行了防水处理,但好景不长,又漏水了。如今楼上业主以漏水现象并非自己原因造成为由予以拒绝。王女士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三方承担责任。
律师分析
漏水责任究竟是哪一方的?无外乎是楼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三方来担责,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解析说,这说起来似乎很容易,但真正要找到担责的一方还是需要找出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再根据过错来划分责任。
▇ 找楼上业主负责的情形:
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
2)楼上住户水管、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保期,在正常情况下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
▇ 找开发商负责的情形:
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法律规定商品房有5年质保期,房屋的质保期从房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 找物业公司负责的情形:
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修及公共改造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害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此,许小军律师建议,业主双方本着和谐的心态,心平气和地处理好邻里关系,不到万不得已不采取维权最后一道屏障,以免伤了和气,毕竟诉讼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而已。
Hello,伙伴们
长按二维码就可以关注我们啦!
编辑/黎月华 执行主编/潘文亮
资料来源:东方头条
近期活动:
声明
本号为《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社旗下微信公众号,任何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在未征得本社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对本号原创作品进行转载、摘编。如需转载、摘编,需征得本社同意,并向本社支付稿酬(个人微信进行转发,分享,不受约束)。本着及时传播的目的,本号会对部分精选文章进行转载。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无法联系到原作者,敬请谅解,同时请原作者在文章推送两周内与本号取得联系,本号将按相关规定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