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3:41:40来源:法律常识
已经六月中旬,天气真的很热,已经连续一星期39度高温了,政府部门的高温红色预警已发多次,实在不想出门。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是我们的惯常做法,法院也要进行半年总结,案件数、结案率是半年总结的重要指标。
为了结案率,法院也是拼了,冒高温、战酷暑,加班加点工作,星期天不休息,继续开庭。
星期五下午,张律师回到家,满心欢喜地吹空调享受呢,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星期六下午三点,在法院审判庭开某某民间借贷案件的庭,作为被告代理人请按时参加。
老张立马一头火,这么热的天,不让人活了?星期天开什么庭!坚决拒绝。
律师可以拒绝法院星期天开庭吗?我认为不能:
1.法律没有规定星期天、节假日不可以开庭。
2.法院是庭审的组织者、指挥者,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庭的时间。
3.只要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就是合法的,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守。
4.当事人、代理人如果身体不适或有其他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总之,从互相支持,互相尊重的角度出发,也不应当拒绝法院的开庭通知。
此案中张律师完全可以给法院说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应当提前三天通知我,你们通知得晚了,我有某某事情实在无法在星期六去贵院开庭,麻烦在工作日选个时间好吧!这样委婉地拒绝既达到了目的又不失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