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8:54:19来源:法律常识
阅读量更是高达2.5亿
事件的起因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
其内容引起网友热议
这则来自于辽宁省沈阳市
浑南区人民法院
的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
家住沈阳的李某(女)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互不需要、形同陌路,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所。
史某不同意离婚,认为自己与李某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且可以满足李某的任何要求。史某辩称自己是被迫分居,双方分居还不足一年。“当时离开家是因为李某说,如果自己不走,她就走。”
史某认为,孩子还没有成家,如果离婚会对孩子的婚姻造成不良影响。双方之间没有涉及家暴、出轨等问题,双方对待事情上看法不一致很正常,因为三观不合离婚,不是离婚的理由。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史某相识多年,经自由恋爱走入婚姻,且已共育一子,双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家庭关系,双方均应珍视彼此间的夫妻感情,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相互包容珍惜、互相理解爱戴,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在某论坛上曾有一个话题:
什么样的婚姻让人感到必须离婚?
5703位网友
阐述了形形色色的离婚事由
数据显示
导致离婚的大部分因素
是一些容易忽略的生活琐事
南京宁家婚姻律师团队首席律师许乃义表示,一般而言,夫妻感情劈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若法院认为双方具有较好的婚姻基础,育有子女,且孩子处于关键成长期,夫妻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暴力倾向、酗酒赌博等问题的情况下,应当互相谅解,解决生活中的琐事矛盾,互相支持。应当正确区分夫妻间的磕磕绊绊与感情确已破裂的不同。
来源 | 央视新闻、潇湘晨报、南京离婚法律咨询、新闻晨报
编辑 | lady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