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9:44:11来源:法律常识
委托他人购房摇号
越洋委托公证怎么办?
公证房产不公正谁该担责?
法律服务在身边
公民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免费法律服务如何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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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午,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迎来了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副厅长张武林以及13个设区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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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生委托家人购房摇号,越洋公证怎么办?
荔枝网友“小鱼儿”是一名在英国留学的学生,原计划今年毕业后到南京购房,但是因为疫情的影响,一直无法回国。眼看着摇号日期临近,只能委托家人参加摇号,但需要办理公证,可是本人实在回不来,怎么办?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回应:今年江苏省组织开发了“江苏远程视频公证办证平台”,申请人借助手机微信,在小程序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平台通过实名登录、在线申请、材料上传、在线支付、视频连线、电子签名等步骤,通过云视频技术“面对面”交流,哪怕身在海外,也可以完成办证手续。
目前,涉及夫妻配偶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处分财产的委托,包括其他人员之间不涉及处分财产的一些委托,还有不涉及转移或者放弃权利的一些声明、签名等等这样的公证事项,都可以用这种不见面的方式,在平台上办理。
司法工作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疫情以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推出了一揽子便民措施:首先全省两万多村、社区全部配备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建设了100个标准化的人民调解社区工作室,培训了100个家事类的社区调解员;此外,法律援助的覆盖人群今年超过八万人次。第二方面,今年省司法系统推出了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进家庭、进乡村、进项目、进园区,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期望通过这样的一些措施,为老百姓为企业提供更加贴近方便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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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产不公正 谁该担责?
去年12月16日,在省司法厅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的过程中,镇江句容市下蜀镇的居民徐宝军反映的房产公证不公正,导致家人房产产权被转移变卖的问题,经过近一年的时间,目前问题处理得怎么样了呢?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回应:事情发生后,南京市司法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针对公证处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项时出现的错误,对公证处和公证员进行追责,一是责成钟山公证处就此事做出深刻检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在年度公证机构的绩效奖励当中进行处罚,扣减5%到10%的全年绩效奖励;第三是会同公证协会对全市的公证机构开展一次严格管理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公证事项材料的审核,严格公证程序的规则。同时也及时地指导和督促公证处对相关公证员进行追责处理,一是要求公证员做出深刻的检查;第二是停止该公证员对继承类公证事项的办理;第三是扣发公证员年度绩效奖励。目前对公证员的处理都已完成,最终处理的结果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
江苏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公证管理处处长翟洁君表示:按照公证赔偿的规则,如果公证在相关的案件当中出现了失误而导致当事人损失,公证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当事人拿到的84万元是公证处协调侵权方,也就是出具虚假证明的一方来赔偿的。省司法厅以这个案件为契机,提出了三方面的工作要求,第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证员识别虚假证明材料的能力;第二公证处要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相关人员办理的公证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要进行纠错,这个工作要做在平时;第三个对公证的程序规则进一步地细化,目前司法部有一个公证程序规则,这方面需要具体的细则,下一步从省厅层面要推动细则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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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电话就算法律援助了吗?
荔枝网友"张老汉"反映:本人是低保户,居住在六楼,由于身体原因,想置换成一楼,然而房子是在已经去世的大儿子名下,需要办理过户,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大儿子去世几年后竟然"被结婚"了,大儿子一直都是单身,为此相关单位表示可以修改但需要找律师,社区也帮申请了法援,但是法援律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没了消息。遇到这样的律师该怎么办?
江苏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芦学林表示:低保户是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也是省司法厅关注的重点。按照规定,经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这个法援律师就有任务提供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如果这位律师懈怠或者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投诉,司法厅会进行相关的处理。针对此事,司法厅将进行核实,同时为他指派新的律师。法律援助虽然是免费的,但是质量绝对有保证。司法厅会通过同行评估、定期抽查、旁听法援律师出庭等多种方式来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法援大门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为了提供办案的质量,除了加强质量监管以外,省司法厅每年鼓励全省的优秀律师,或者是一级律师、二级律师等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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