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20:24:55来源:法律常识
1.01 为贯彻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工程咨询服务的规范与管理。
1.0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覆盖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统筹人、材、机等核心资源,满足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环境等项目目标。
1.0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0.1 全过程工程咨询 Whole Process Engineering Consulting
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的智力服务活动。
2.0.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Whole Process Engineering Consulting Service
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BIM 咨询及其他咨询等全部或部分专业咨询服务。
2.0.3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Whole Proces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项目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活动。
2.0.4 专业咨询 Professional Consulting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所提供的投资、勘察、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BIM 应用等专项业务的咨询工作。
2.0.5 建设单位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人,也是与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任务的咨询机构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对该工程拥有产权的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2.0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Whole Process Engineering Consulting Service Unit
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咨询机构。可以是独立咨询机构或联合体。
2.0.7 承包人 Contractor
有时也称承包单位。被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标准中承包人包括总承包商、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分包商。
2.0.8 总咨询师 Chief Consultant
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和能力,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委派,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主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
2.0.9 专业咨询工程师 Professional consulting engineer
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总咨询师的组织和领导下,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
2.10 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 Digital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产生的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收集、储存、处理、分析的管理活动。
3.1.1 建设单位应在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前,识别项目需求与范围,根据自身服务管理能力、相关方约定及项目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管理目标。
3.1.2 建设单位可采用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方式将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委托给一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联合体承担。
3.1.3 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组成时,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1.4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应由具有相应能力和业绩的工程咨询方承担,其中涉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咨询业务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类单位承担。
3.1.5 建设单位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应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3.1.6 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转让应由其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
3.1.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委托专业咨询工作时,应与专业咨询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