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找劳动合同律师哪里找,律师喜欢当事人怎么办

时间:2023-01-01 21:09:08来源:法律常识

回答这个问题前,请允许我先说下自己的执业情况。本人在河南省郑州市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目前执业已十年有余。我在十余年的执业过程中,接触了各色当事人。出现自以为懂法律,并对律师办案指手画脚的当事人,往往有以下几个原因:

1、当事人自身认知层次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可承受能力弱。

当事人认知层次低:绝大多数自然人当事人,因本身缺少系统的法律知识,在签署本次委托代理合同前,甚至是第一次打官司,其之前未接触过律师,也不会对律师行业及律师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在涉诉后,这类当事人往往会通过频繁地辗转咨询、网络搜索等,获取自身案件可能涉及的零星法律知识。获取了这样的信息以后,这类当事人又没有能力去识别,最终,只能与代理律师沟通。而且这类当事人大多因语言表达能力差,可能会让代理律师感觉其是在对律师工作指手画脚。这类当事人主要是经济或文化层次较低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小企业主等。

有句话叫“关心则乱”。当事人如果对案件结果的承受能力弱,也往往会频繁接给当事人打去电话。因为当事人六神无主,往往会对律师代理工作瞎指挥、乱要求。

从案件领域上来说,前述当事人涉诉的案件领域也多集中在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与工伤纠纷、民间借贷等普通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

2、律师未完全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当事人“自以为懂法律,并对律师办案指手画脚”,实际上,是律师在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方面未能取得当事人的充分信任。律师认为当事人在“指手画脚”,当事人可能认为其是想为律师提供某些建设性意见,这是比较好的情况。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接受委托的是团队负责人、资深律师,但承办案件的是执业时间较短的低年级律师。对于承办案件的低年级律师,后期如果能够提供耐心、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当事人最终也是能感受得到的。我相信,承办律师最终也能赢得当事人的尊重。

更糟糕的情况是,当事人的“指手画脚”,是对律师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的“质疑”甚至是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律师除了尽力服务并改变当事人的固有认知外,就只能考虑增加团队其他律师或者更换为团队其他律师了。

与其他工作相比,律师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特性。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所从事的代理工作,关乎的是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及经济利益。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都是处于“麻烦”中,甚至是危急存亡之刻。作为律师,要能体谅到当事人的难处并尽力理解当事人“指手画脚”行为的存在合理性。但是律师也不能一味迁就当事人的“指手画脚”。不排除一些当事人有“自以为是”的毛病,这种当事人,对律师工作“指手画脚”,总认为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就成为了其雇员,应该满足其各种不合理要求。遇到这种极品当事人,应该断然拒绝其“各种要求”,甚至果断选择不“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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