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通过律师事务所单独找律师吗,杨矿生律师简介

时间:2023-01-01 21:26:16来源:法律常识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为新转正的律师举办授袍仪式是中同所的传统,每一年我们都会多次举办这样的仪式,一方面是为了让这些新律师记住这光荣而又重要的时刻,另一方面也是为他们焕发新力量,迎接新征程,做出新贡献而加油呐喊。

  在每一次授袍仪式上,我都要代表事务所,为新律师祝福致辞,与往常相比,今天的授袍仪式比较特殊,我的身份也较特殊,这是因为今天授袍的对象是杨琪琛律师,他不仅是中同刑辩团队实习转正的新律师,还是12年来继赵铭之后由我指导实习转正的第一位律师,而且他是一位90后律师,这表明中同刑辩团队有了更年轻一代的加入,从60、70、80到90 ,实现了团队新的传承。

  在这个意义上说,杨琪琛实习期满通过考核顺利执业,不仅对他本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中同刑辩团队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也具有特殊的意义。

  因此,作为刑辩团队的一员,作为他的指导老师,我也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和大家欢聚一堂,为杨琪琛律师转正举办授袍仪式。

  拿到律师执业证,标志着杨琪琛的身份已经从一个检察工作人员真正转变为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这既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也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标志着他的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光荣属于过去,使命就在未来!

  在这个难忘的时刻,我不禁回想起我们相识相聚,一起共同战斗、共同成长的过程。——回忆过去,是为了凝聚情谊;总结经验,是为了未来走得更稳、更快、更好。

  看到杨琪琛的进步,我有一个非常深刻的感受,那就是,人和人能够在一起相识相处,肯定是有缘分的。加入中同刑辩团队的人,都是和这个团队有特殊缘分的人,杨琪琛加入中同刑辩团队自然也少不了这份特殊的缘分。而且这个缘分还是经历了一段曲折才到来的。

  2020年

  唐山会见

  石家庄封闭办案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那还是在两年多前,是2020年的6、7月间,当时我们正在河北的一个被村庄和玉米地包围起来的别墅小区里阅卷,选择住在这个偏僻的别墅小区里,是因为这个别墅离看守所只有几里地,会见起来非常方便。

  当时我们都非常忙碌,一直在外出差,难得回到北京,因为刑辩团队这几年的案件较多,常感到人手紧张,所以就在阅卷的同时,我让助理小吴发了几则招聘启事。招聘的主要条件就是要求研究生毕业,有检察院公诉经历的人优先。

  很快邮箱里就收到了几份应聘材料,我看了一看,觉得有三个人的条件跟我的要求比较接近,我就让赵铭和小吴分别与这三个人进行了联系,并告诉他们回北京后再联系。

  之后,我们的工作就紧张起来了,先是长达两周的连续会见,后来是长时间的开庭,等我转了几个省市回到北京,大概已是几个月之后了。我连忙嘱咐和这三人联系,方知他们三人都已经有了其他的选择。

  这三个人之中,有一个就是杨琪琛,我对他的印象还比较深。

  我当时还觉得有些遗憾,因为三个人都是从检察院出来的,我对从检察院出来当律师的人有着特殊的亲近感。而且,既然他们能通过选拔考核进入检察院工作,必然都是过五关斩六将,其专业素质和作风自然也是过硬的。当然,由于工作忙碌的原因,这种遗憾一闪也就过去了。

  没想到十个月过后,缘分到了。

  2021年4月8日,赵铭跟我说,有一位实习律师叫杨琪琛,就是我们在河北别墅办案时联系过的,他还想到我们事务所来聊一聊。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顿时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于是我们终于见面了。

  他那天来的时候,当时团队正在讨论宣传问题,我就让他加入进来一起听听,亲身感受一下我们的工作氛围。讨论完了,大家便在一起吃晚饭聊天。

  他介绍了自己的近况,他当时正在一家事务所实习,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经过几个月的实习,自我感觉还是更适合刑事业务,所以就想重新选择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

  熟悉中同的人都知道,我挑实习律师有一个习惯,除了招聘表上列出的那些硬性条件之外,还有一个特殊要求,就是要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相互了解磨合。在这个磨合期内,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关系,如果磨合两个月后,双方都觉得合适的话,再正式签订协议开始实习。

  他听了这个要求,似乎没有表示出诧异,反倒是坦然表示可以接受,然后第二天还是第三天,他就来到了我们团队开始磨合。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对新人为什么要设置两个月的磨合期呢?很多人感到奇怪,实际上我是有特殊考虑的,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一般来说,律师在挑选实习律师的时候,没有渠道做太多的考察,只要符合招聘条件,就会直接签订协议进行实习,这样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签订实习协议后,指导律师发现实习律师不太符合自己的要求,也只得咬着牙让他实习完,实习转正后就不问不管了;另一种情况是,很多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发现老师或者团队不适合自己,也无法离开,只得耐着性子实习完毕,通过考核转正以后,很快就离开指导老师,离开团队,甚至离开这个事务所。

  正是基于这些教训,我认为事务所挑律师或者是律师挑事务所时都应当进行一定的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再做决定。特别是带实习律师的时候,更应如此。

  在建立实习关系之前,应当进行双向挑选,双方都应当采用一定的方法加深了解,双方都应该选对人,挑选时仅靠一两次见面谈话和看书面材料远远不够。经过摸索实践,我认为采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了解磨合,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通常经过两个月的磨合,指导老师对实习律师的性格、价值观和能力会有大致的了解,实习律师对这个团队的工作风格、工作习惯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而这些东西,恰恰就是影响双方能否长期合作,能否融为一体的重要因素。

  我认为,这个方法对双方都有好处,因为在这两个月的磨合期内,如果有一方觉得不合适的话,就可以及时分开,没有必要进入实习阶段,就可以避免出现实习期间才发现不合适,转正后很快就分开的情形。如果经过了两个月的磨合,双方还愿意继续走下去,就表明双方能够愉快地长期合作。

  当然,这个办法对磨合的年轻人来说有一些风险,如果磨合好了,花费这两个月的时间倒也值得,如果磨合不好,这两个月的时间可能就是白白浪费了。这样的条件,很多人认为是苛刻的,一般人也是难以接受的,但是,中同刑辩团队想要挑选的就不是一般的人。

  我认为,一个年轻律师,如果真心地想跟着这个团队学习,想在这个团队成长,他就不会在乎花费这两个月的时间去磨合,如果连一两个月的磨合时间都不愿意付出,至少可以表明,他加入这个团队的决心不是那么强烈。反过来说也是一样,如果一个年轻律师愿意花费两个月的时间去和你磨合,这就表明他想进入你这个团队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仅此一点,就表明这个人是一个可以合作的对象,就表明你们存在长期合作的可能。

  实践证明,这样的做法是非常有效的。

  在杨琪琛之前,也来过很多硕士生和博士生进行磨合,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都很扎实,但是,经过一个月的磨合后,他们就选择了自动退出,这就表明他们不能适应中同刑辩团队的工作风格、工作习惯,双方彼此间的认同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尽早结束双方的关系,省得浪费大家的时间,对双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大家见面还可以是朋友。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磨合期的时间过得很快,杨琪琛的表现也给人很多惊喜,大家对他的总体印象不错。在磨合一个月后,我就问赵铭感觉怎么样,赵铭也说不错,赵铭和他好好谈了一次,他也谈了对中同刑辩团队的感觉,愿意留下来继续实习。就这样,他就正式加入中同重新实习了,之前在其他所已经实习过的四个月也就作废了,一切推倒重来。

  实际上,在这个时候,杨琪琛的表现已经获得了中同刑辩团队的一致认可。

  从他能够接受两个月的磨合,到最后放弃四个月的实习期来中同所重新参加实习,这样的态度,已经展现出了他敢于挑战风险的勇气,也表明了他懂得舍和得的关系,还表明了他有较强的选择能力。

  这些特质都是优秀刑辩律师必须具备的。很多人不明白,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优秀刑辩律师的。

  从事刑事辩护,必须要有一定的担当和勇气,有了足够的担当和勇气,才能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尽一切努力做到极致的辩护。敢于挑战风险,放弃既得利益,就是一种担当和勇气的表现。

  从事刑事辩护,必须具备正确选择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能够使你在未来的工作中做出更加精准的判断,少犯错误,使你成长得更快,工作更加有效。杨琪琛用放弃实习四个月的时间作为代价,到中同所重新实习,这是一种勇敢的选择,实践已经证明,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未来的时间将会继续证明,你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

  在实习期里,杨琪琛给大家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团队同仁一致认为,杨琪琛身上有很多优点,具备了优秀律师应当具备的多种素质。

  比如说,在开会或者当事人来谈事的时候,他就会在旁边自觉地用电脑记录,而且记录的速度很快。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也是我在团队中一直提倡的做法。我认为年轻人必须养成好的习惯,而善于观察,善于记录别人说的话,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习惯。如果说青年律师成长有什么诀窍的话,这可能就是一个吧。

  他的这个好习惯可能是在检察院工作时期养成的,非常符合我提倡的优秀律师的工作风格。

  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我们布置工作时,没有听见他大声响应,你开始以为他还没做呢,等你一问他,他已经不声不响地就把这事情做完了。

  这个特点用通俗的说法就是,他眼睛里有活。善于发现应当做的事,并主动去做,这也是优秀人才的一个基本素质。具备了这种素质的人,就具备了成功的潜质。

  在他身上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对团队和事务所的公众活动、集体活动,总是积极参与,有求必应,从来不推辞,这一点受到大家的一致夸奖,都说刑辩团队的杨琪琛很勤快,能帮人。

  比如说事务所搬迁新址后,配备了能召开百人会议的大会议室,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开通了线上视频直播,开通系统是他联系的,买来的新设备也是他学习调试的。学会使用后,他就主动承担了刑辩团队会议的视频直播工作。不仅如此,其他团队开会做直播,也会找他帮忙调试设备。

  再比如我们大会议室的隔墙板是活动的,通过移动隔墙板可以把大会议室分割成数个小会议室,而这些隔墙板的移动组合还是比较复杂的,最开始很多年轻人都不会弄,也是他主动向安装师傅学会了如何移动组合,每次有重大活动需要调整隔墙板的时候,他都会主动帮助调整。

  像这些公共活动设施,不仅刑辩团队的活动需要使用,整个事务所也都要使用,一般他都会主动学习调试,而且帮助其他人来解决这些难题。

  这个特点非常突出,也受到了事务所各团队同仁的一致夸奖,都说刑辩团队的人确实不错。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还有,杨琪琛的文笔不错,刑辩团队每次活动的通讯稿都是由他来主动承担的,而且这些稿子都写得相当不错,我基本上不用操心。

  当然,刚到团队不久的赵玉来律师的写作水平也相当厉害。

  目前团队同仁人人提笔都能写作的景象使我感到非常欣慰,因为我在刑辩团队提倡并要求每一个律师除了写办案材料以外,还要撰写专业文章,也要会写这种活动通讯报道。这样,团队举办活动时,不管是谁在场,都可以及时写出活动的通讯报道稿件。

  这种训练方法,和我训练团队青年律师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我提倡刑辩团队要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机会,要给大家创造同等的机会,要做到信息等量、机会同等、机会对等,大家都要在一个平台上往前跑。

  杨琪琛平时看上去寡言少语,严肃稳重,闲聊天时,他也是笑眯眯的很少说话,从不说他人长短,更不散布负面能量,检察官严肃认真的气质在他身下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正气凛然的形象。

  在类似开会讨论、分析问题这种正式场合,他说话的声音就会大了起来,变得慷慨嘹亮,气场十足,和平时判如两人,呈现出非常专业的职业形象。这个特点给我留下了非常惊喜的印象,这也是我当时希望他留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为我认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发言,是需要一定气场的,当事人更希望律师具有这种气质,当然,我也希望中同刑辩团队的每位同仁到了法庭上,都能够像上了战场一样,气概昂扬。

  这种观念的形成,与我1996年到美国司法考察时的观察有关。

  当时我们住在美国最顶尖的诉讼大律师家里,我发现,和美国律师聊天时,他们说话的语气非常随意,但是到了法庭上,检察官、律师、法官说话的声音,就像播音员一样,字正腔圆、抑扬顿挫、中气十足,这使我感到非常诧异。我认为法庭上的发言就应当是这样的。

  所以,我也希望中同刑辩团队的同仁在法庭发言时要有气场。在这一点上,杨琪琛呈现出来的特点,非常符合中同刑辩团队的整体要求,和刑辩律师的身份也是很相配的。

  当然了,大家希望他平时能够更加活泼开朗一些,在中同这个大家庭里能够身心愉悦地工作着。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杨琪琛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做事情追求完美,这个特点从一些细节上就能看出来,他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收拾得井井有条,据说他写材料时总要想得很好了,才开始动笔,他起草案件的材料稿,都是自己觉得非常满意了才拿出来。

  这种追求完美主义的风格,和中同刑辩团队追求极致辩护的风格是一致的。但是具体的工作方法和我的习惯还是有些不同,比如说我写辩护思路,写辩护稿子,先有一个基本的思路,把这个思路记下来,把一些细小的观点都记下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进行思考和讨论,不停地一稿又一稿地进行修改。

  我思考问题的过程,从文稿的变化中是能够感受到的。但是杨琪琛思考的过程,其他同仁是看不到的。他追求的是拿出一个稿子来,就是一个符合要求的最终稿,实际上,做到这一步还是很难的。这也是我和杨琪琛需要进一步沟通的地方。

  杨琪琛的实习和其他普通律师的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按照有关规定,从检察院离职以后当律师,要受到两年的禁业限制,在这两年内,包括在实习期间,不能参与案件的诉讼,不能会见,不能参加法庭辩论等刑事诉讼活动。但是为了帮助他熟悉刑事辩护的各种流程,提高从事刑辩护的专业能力,我们还是采用了各种有效的办法。

  比如,我们采用了同案辩护人的训练方法,就是一种非常好的训练方法。这种方法是指团队每接一个新的案件,每一个团队成员都从自己是辩护人的角度对这个案件进行思考和发表意见。这是我们最基本的一种训练方法。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除了这个方法以外,我们还会尽量说服法官同意让他参加旁听。因为我们办理的都是重大案件,这些案件都比较敏感,参加旁听的人数也是有限制的,所以,为了能够提高他的能力,为他争取旁听的机会,我们事前都会和法官沟通让他参与旁听,法院一般都会同意。

  这样,他就可以换一个角度,站在辩护人的角度来感受一下法庭对案件的审理。这样的感受和检察官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我们都认为杨琪琛有待提高的地方还是很多的,毕竟检察工作人员和律师面临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对象是完全不一样的;双方处理事务的心理感受,以及经验技巧是完全不同的,面临的压力也是完全不同的。过去的经验,有些拿来可以继续使用,有些则要从头开始。

  比如说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和公安机关、法院打交道时,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职业上的隔阂,不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不存在需要他人来保障权利的情况。

  而作为辩护律师,与这些机关打交道时,心理感受及客观条件就完全不一样了。

  辩护律师的权利要得到顺利行使,工作要能够顺利开展,就必须善于和办案机关打交道,和公安机关、看守所、检察机关、法院打交道时,要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如果沟通能力差一些,工作上就会有很大的困难,有些困难解决不了,就会影响到案件的办理,甚至会失去当事人对你的信任。这既是一个能力锻炼的问题,也是一个适应环境的问题。

  还有一个需要调整和适应的方面,就是和客户打交道的问题。从公检法出来当律师的人在这个问题上面临的心理反差更大。原来在公检法工作时和当事人打交道,是处于完全主动的地位,对当事人的心理具有相当的强制性,根本用不着太多考虑他们的心情,顾及他们的情面,考虑他们的时间等等,而律师与当事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就完全不一样了,在很多情况下就要考虑和他们的关系,要考虑他们的心情,要考虑他们的条件。否则的话怎么可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呢?对方怎么可能委托你辩护呢?

  一个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转变成为辩护律师,不仅要调整心态,适应这种颠倒性的转折,还要把自己训练成与当事人和客户打交道的高手,这个过程需要长时间的打磨,对杨琪琛来说既是一个考验,也是一个锻炼。

  我想对杨琪琛律师说,虽然你刚刚拿到律师执业证,但是你既有在检察院工作多年的经历,又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两年的经历,实际上,你从事法律工作已经达到7年之多了,按照358的定律,应当迈进了走向行业大腕儿的征途,所以,希望你用一个优秀刑辩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希望你出道即巅峰,用你的实际行动创造自己的辉煌。

杨矿生: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选择?

  希望你能全身心地融入到中同刑辩这个大家庭里,和大家庭的心脏一起跳动,情感一起波动,和中同的刑辩同仁同呼吸,共命运。

  希望你在这个集体中能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能够幸福地、温暖地、有尊严地工作着,和中同刑辩同仁一起成长、一起进步、一起壮大,共同创造中同刑辩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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