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23:18:23来源:法律常识
一、问题提出
因近日有人咨询工伤赔偿事宜,大概案情如下:
2020年,当事人所雇佣的一名员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也是当事人开设公司所雇佣员工,车辆也是公司车辆,系单方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事发后,受伤员工经与公司协商,最终签订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各种费用总计八万元,了解此事。当事人这边,第一时间支付了费用。
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后受伤员工先是以交通事故为由,因造成十级残疾,故以此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驳回受伤员工请求。在走交通事故程序的同时,受伤员工又走工伤程序,先做了工伤认定,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八级,属于一个较高等级。在交通事故被驳回后,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总计20余万元。
目前,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认为当时签订的赔偿协议显示公平,故扣除已经支付的8万元之后,公司还需要支付剩余的12万余元。
鉴于此,特前来前来咨询,上诉是否有希望和必要。
二、律师解答
结合本案案情,个人认为,上诉的必要性不大,理由在于:
1.赔偿金额与实际应得金额悬殊较大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自然是处于弱势状态,因此在劳动纠纷中达成的协议和一般的民事协议存在一定区别。因而,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之后,虽签订协议,但协议约定的支付金额和劳动者实际应得金额过于悬殊的时候,则法院一般会倾向于保护劳动者,认为协议显示公平,因此劳动者有权利反悔,重新主张应得待遇。此处的过于悬殊,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定为法定赔偿额的70%作为标准。
2.和解之时并未鉴定工伤等级
更关键一点在于,本案进行协商赔偿的时候,鉴定并未出来。因此就鉴定出来之前,作为劳动者一方自然对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是无法判断的,此时签订的赔偿协议,一旦与应得数额过于悬殊,则实践中一般都会认为协议显示公平,从而予以撤销。
如果本案,签订协议的时候,受伤员工已经知道自己的伤残等级,那么反悔成功就很难,一般会认定受伤员工系对自己的权利放弃,从而不支持反悔。
三、其他事宜
在此,结合本案的情况,谈一下其他注意事项。
1.一定要缴纳工伤保险。就本案来说,最终当事人耗费了40余万元(加上驾驶员受伤的开销、车辆损失),一切的原因也不能怪劳动者出尔反尔,毕竟是人家的正当权益,这就是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风险之所在。如果换一个角度,造成人员死亡,那就不是40万,而是至少100万元。
2.私了要谨慎。对于在工作期间导致的伤害事故,只要不存在故意、自杀、醉酒等情形,那么一般都可以认定工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支付工伤待遇。尤其当伤势较重的时候,更要慎重。因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相对于普通侵权案件来说,要宽松得多,一般只要骨折就构成至少工伤十级,而十级总计可以得到的工伤待遇就近十万(具体要结合本人工资、工作地的标准)。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尤其是工地包工头,通过欺骗、忽悠劳动者,草草签订赔偿协议的不少,最终劳动者利益严重受损。我们建议,最好对劳动能力等级有一个清楚判断甚至鉴定之后,再做赔偿为佳。
3.撤销要及时。一般来说,主张撤销一方自然是劳动者,不仅进行公示认定存在时间要求和限制,一旦签订明显不合理的工伤赔偿协议后,走撤销反悔统一也有时间要求,即要在协议签订后一年之内主张,否则一旦过了出斥期间,则就无能为力。
4.一定要找专业律师。案件进程当中,一审代理律师信誓旦旦说不会得到支持,实际可能将事情想简单了,如果是普通民事活动,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法官一般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很难撤销,但劳动关系范畴则不然,这样的实践案例很多,尤其最高院也有相关公报案例。如果当时对事件走向有一个明确把握,早点调解,肯定可以挽回部分利益。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