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2:15:5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广西台新闻中心
未经允许不得转账 如删除来源必究
广西南宁的吴先生酷爱电子游戏。去年4月,他在某网络平台认识了游戏陪玩人员贾小姐,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吴先生:我失恋了嘛,这个女的就总是打电话嘛,然后嘘寒问暖嘛,声音挺好听的嘛,就在一起了嘛。后面看完照片之后,觉得她挺漂亮的嘛,我们确认了关系才去奔现的。见面后,她说照片不是她,是她闺蜜。
吴先生说,虽然贾小姐的外貌不太符合他的审美以及最初的印象,不过这段网恋仍维持了大约90天。去年5月至6月,他累计在平台充值10多万元,用于在游戏大厅购买礼物,打赏当时在音频直播间内当主播的女友,让女友可以获得一定的分成。此前,吴先生也在平台跟其他女主播经历过网恋和奔现,打赏消费也高达数十万元。
不过去年夏天,贾小姐跟吴先生分手后不久,却给他送来了催款律师函。今年5月,曾经的恋人直接对簿公堂。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去年6月18日至7月14日,贾小姐曾先后8次向吴先生转账39170元。
吴先生:我刷了礼物,就是买流水啊,她们有任务的。每一笔都是我给她打赏完,就返现给我。
吴先生说,相关的聊天记录已被他删除。但贾小姐出示的两人微信对话截图却显示,吴先生于去年7月15日曾发送信息称,他向女方借款4万元整,于2020年10月1日前还清,如不归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贾小姐:是我借给他的,他酒吧经营,资不抵债,然后没有钱了。
吴先生在庭审时对此辩称,所谓的借款等信息,是他在女方胁迫下发送的。去年5月31日至6月19日,他曾向女方多次转账,其中最大一笔为3万元。
吴先生:像转账200多的,她买东西,然后我报销嘛。那3万元,恋爱关系嘛,给她用的那种。
然而,这个说法在庭审时被女方推翻。
贾小姐:新的酒吧开业,然后为了冲业绩,他转了3万资金给我,然后,我通过支付宝,向他那个酒吧,支付了3万块钱。
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今年6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男方需向原告贾小姐,偿还借款40000元。在跟记者沟通过程中,贾小姐并未就平台打赏和分成等事项给出明确回应,不过她强调,恋爱和奔现之前,她都曾告知男方,自己的微信头像并非本人。
此外,律师分析,消费者在直播平台的充值打赏,或可视为对主播等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的赠与。能否撤销,双方可进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经司法渠道维权。吴先生也表示,找回更多证据后,他将尝试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