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3:07:33来源:法律常识
农民工每一分工钱都附带着自己的血汗,背后更是承载着一个个家庭的生计,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实实在在的民生之事。近日,淇县检察院对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监察大队代表作为听证员代表,四名农民工代理律师、鹤壁某有限公司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由淇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敏主持。
2021年10月至12月,朱某某、邵某某、龚某某、冯某某和其他工人一起在淇县某公司项目部工作,一共干了两段活,前后共计46天。工作主要内容有模板平方还有其他杂活。鹤壁某有限公司作为淇县此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与承建方结算、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之规定,四人多次向淇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鹤壁某有限公司支付朱某某工资5000元、冯某某工资5000元、龚某某工资4500元、邵某某工资4000元,但至今未果。
发现案件线索后,淇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审查,鹤壁某有限公司恶意欠薪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四名农民工由于法律知识薄弱、诉讼能力差且经济困难,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淇县检察院遂依法受理。了解到四名农民工都在外省居住,因疫情因素导致本人维权有所困难,检察官特意联系了河南豫声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吴律师自愿为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目前该案已向淇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针对基本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原告方代理律师进行了申请支持起诉的理由陈述,被告方代理人进行了答辩,听证员了解案情后,经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宣布听证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对鹤壁某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当场进行了释法说理。该公司代理人当场表态:由于资金紧张的原因,未按照约定与承建方进行结算、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会后将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当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有诉权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诉讼能力欠缺、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开听证则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为,架起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的“连心桥”。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有效打开案件当事人的心结,消除社会戾气,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也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更是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淇县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