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4:06:03来源:法律常识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接访工作,工作期间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
来访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和安全检查,如实登记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未佩戴口罩、健康码异常、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拒不配合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检察服务大厅。
三
进入检察服务大厅的来访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交谈、聚集,窗口仅限两人同时办理业务,且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接待集体访,应推选3名以内代表或委托律师代为反映诉求,其他人场外等候。相关事项办理完毕,请立即离开接待场所。
四
疫情期间请优先选择信、网、电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可通过邮寄方式申请案件监督,请将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书邮寄至: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30号荆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434020。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并将控告申诉材料、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工作时间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五
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来访各项规定,不听从检察院工作人员指引或不遵守上述公告要求和扰乱检察院工作秩序的,经劝告拒不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彭威 刘思雨
编辑|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