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5:08:50来源:法律常识
周楠,男,1987年5月出生,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12年,先后在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刑事检察业务部门锻炼,工作中始终坚持将履职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多次代表启东市检察院参加条线组织的各项业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20余次为单位争得省市级团体及个人单项荣誉,先后被南通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4次,被启东市委、市政府嘉奖4次、记个人三等功1次。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在控告申诉部门工作期间,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周楠坚持业务钻研,勇于自我突破,通过自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和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处理信访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待工作得到来访群众的认可,多次获得锦旗致谢。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关爱弱势群体、缓解矛盾冲突、消除不稳定隐患的司法效能。因表现突出,他先后获得“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江苏省检察岗位能手、南通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检察人才奖”等称号。
【案件监督管理业务】
在案件管理部门工作期间,周楠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的新模式,认真做好案件受理审查、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他评查并推动整改的施某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案例,案件监管相关做法获江苏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他带领科室干警积极探索保障群众权益新举措,“最多跑一次”、异地阅卷制度等便民措施获律师点赞好评,案管接待窗口获评2018至2019年度“南通市巾帼文明岗”,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高分评为启东市“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他本人也获评江苏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南通市优秀检察业务管理员、“南通好青年”等称号。
【刑事检察业务】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周楠坚持以案件为切入口,通过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诉求,并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司法办案之中,积极开展法治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活动,是启东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办理陆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等刑事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带领部门干警采取精准务实的司法政策妥善办理周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民营企业案件,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所在团队被评为南通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他本人获评南通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标兵、南通市检察优秀人才、 南通市优秀检察官等称号。
【综合检察业务】
工作中,周楠坚持全面均衡发展,在深耕刑事检察业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学习民事行政等检察业务知识,锻造全面履职能力,2020年作为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条线干警代表,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民法业务知识竞赛,获评个人优秀奖(第二名)。积极参与检察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成果,十余项课题成果获省市级表彰,百余篇调研、信息、宣传文章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省、市报刊媒体及内刊上发表。其中,《刑事申诉案件律师听证制度研究》被《检察研究》录用,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三等奖,并被评为启东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撰写的检察案例分别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南通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他本人也获评南通市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标兵称号。
来源:启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