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1:30:54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8月我所接受某公司委托代理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所里指派杨军律师与王旭律师、刘海明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协助单位收集了相关的材料和情况,整理了初步的代理思路,迅速开展了有效的准备工作。我所律师从申请人角度、被申请人角度等多个维度,围绕如何有利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这一焦点,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该案件有数十名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请了劳动仲裁,请求的金额并案逾三十万元。经过三位律师庭前缜密地组织证据并且多次跟双方沟通,在了解到部分员工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及时协助双方分析了该阶段和解的利弊及合理的成本预期,最终该部分员工决定主动撤诉处理。
庭前定纷止争,短时间解决双方的难题。即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本案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杨军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国家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方向)、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咨询师、注册执业律师、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
拥有十余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多年的企业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项目的咨询工作经验,专注于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企业规章制度规划、企业流程建设、侵权纠纷等法律事务,侧重于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治理结构、劳动关系改善、职工竞聘分流等领域,专业知识雄厚,管理经验丰富,服务企业上百家。
资深律师
王旭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法律硕士,中共党员
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态度严谨、善于沟通及法律文书写作。专注于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擅长合同业务、劳动法律业务、公司业务、行政法律业务等。执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政府机构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专职律师
刘海明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与管理学学士。执业期间处理过大量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企业法律顾问等相关业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