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3:07:27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我县驻江苏劳务协作工作站迎来了一位家乡的女工,把一面镌刻着“案情翻转赢,报答政府恩”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朱明理手中,她就是我县在苏州打工者文碧霞,带着一颗感恩的心特意向工作站致谢。
文碧霞和丈夫王浩强家住陇县曹家湾镇,夫妻二人同在苏州打工。2019年11月4日上班期间丈夫王浩强突发心梗,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因为单位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医疗费全部自理,使夫妻背上了沉重的医疗费负担。今年3月初,他们带着维权理赔的愿望,来到苏州工业园区仲裁委请求仲裁,结果得到了“对王浩强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的失望裁决。
面对这个裁决结果,夫妻二人难以接受,继续寻思着维权途径。找律师,不仅要承担高昂的代理费,也不一定能够如愿以偿。正当他们一筹莫展之际,我县驻江苏劳务协作工作站的曹小伟同志及时赶来救助,安排工作人员朱明理免费作为王浩强的代理人,义无反顾承担起为我县打工者王浩强维权重任。
2020年7月2日下午14点,王浩强维权一案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东沙湖法庭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对方认为,事后用人单位已经为王浩强补缴社会保险,就不应该再承担医疗费用。我方认为:补交社会保险属于先伤后保行为,应由单位承担医疗费用。根据双方辩论意见,庭审后法院到医院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督促用人单位与王浩强和解。在法院耐心调解下圆满结案:最终裁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王浩强医疗费35235元。赢得这个裁决结果,王浩强与妻子高兴的说:工作站真正为我们打工者说话办事,是我们的主心骨!(陇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