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3:30:44来源:法律常识
若问世上何人最悲哀?恐怕债主们就要站几排。当今,借钱不还的事时有发生,因为借钱而闹翻的关系也比比皆是。其实,陈律师一贯主张尽量不要与他人有金钱债务往来,因为这钱借出去了,想要和和气气收回来的难度不低。但是,如果就是有人跟你借钱,而你又实在抹不开面子不借,那该做好哪些防备呢?陈律师用一个案例来说明,相信讲完了大家也都明白了。
话说张三和李四是铁哥们,一天李四跑到张三家里哭鼻子抹泪地说自己欠了王五10万,希望富二代张三能帮帮忙。张三让李四哭得心烦,想到毕竟是发小儿,刚好家里前些天刚从银行取了20万,于是就拿出10万来借给李四,并让李四打了张借条,上书“xx年xx月xx日李四借到张三10万元,不要利息,xx年xx月xx日一次性还清“。然后到了还款日,张三看李四没按约定还钱,就在微信上催问了一番,李四没有回应,再问还是无回应。张三一看,情况不对啊,这小子是不是要耍赖?立马到李四家询问还钱的事儿,果然李四矢口否认借过张三的钱,张三气不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四还钱。
按普通人的认知,当初李四既然打下了借条,那借钱这事就是板上钉钉的,而且张三及时起诉到法院,本案未过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一般3年),法官判张三赢、让李四还钱那是天经地义。可是,风云起,波澜现,这个案子最后法官判张三输了,在法律层面上李四躲过了这场债务。
究竟为何呢?
这个案子决定胜负的关键在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基础事实,不仅包括双方存在借款合意,还包括款项的实际交付。而张三提供的借条,只能证明他和李四之间有借款的合意,并不能证明他确实将款项交付给了李四,且张三也提供不出其他人证、物证来证明自己和李四之间款项的实际交付。因此,张三主张与李四存在借贷关系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
所以说,网友们,防人之心不可无,以后万一遇到不得不往外借钱的情况,最好是选择比较妥当的做法,这样后期才好追款。比如,要保留好两类重要的证据:
一是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以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二是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对方是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最后,陈律师提醒,现在利用社交软件转钱、借钱的情况比较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关于借钱、还钱的聊天记录,社交软件支付、支付平台等转账记录的截图。同时,社交软件、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并打印出来,这些都是证明确实把钱转账给对方的证据。需指出,与文字证据相比,语音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的证明效力更强,平时应当注意收藏或做其他保存处理。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