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0:12:17来源:法律常识
7月5日上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度总结暨2018年度启动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这些“1+1”志愿者们把法律服务带到边远地方、贫困乡县,让每个人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为脱贫攻坚战、依法治国做出贡献。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使在场的所有人都倍受鼓舞、深受感动。
活动中,2017年贵州志愿团团长楚啸、青年志愿者高建华、北京大学毕业生党莹跟大家分享了他们参加“1+1”行动一年来的经历与收获。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
去聆听他们带来的感人故事~~
法援志愿者一直在路上
2017年贵州志愿团团长楚啸介绍了贵州志愿团一年来的服务情况。
贵州志愿团由平均执业时间超过10年的12名律师组成,服务的12个县中,有7个是省级以上贫困县,其中,5个是国家级深度贫困县,每万人拥有不到一名律师。可以说,那里的群众对法律服务充满渴望。志愿者的到来,满足了群众的期盼,就像一位苗族阿婆说的那样,"我们盼望着,盼望着,终于把律师盼来了!"贵州志愿团没有让他们失望,一年来,共参加法律宣传活动180次,举办讲座66场,受理援助案件935件,化解社会矛盾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贵州志愿团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出征”时许下的诺言,维护了“1+1”志愿者的荣誉。
志愿者首要的任务是做好援助案件代理工作。执着坚定的常文超律师是瓮安县的援助律师,他到岗不久,就代理了一起工伤案件。一名塑料加工厂的女工腿部受伤、生命垂危,几经抢救才保住了性命。为了说服工友作证,常律师十余次徒步前往车辆难入的深山村寨,苦口婆心地劝说,终于感动了工友,出庭说了公道话,为女工讨回30余万元赔偿款。在他服务期即将结束时,瓮安县司法局请求他留下来,常律师欣然同意,继续为他牵挂的百姓服务。镇远县的谭海涛是一位仗义执言的律师,他代理了一起侵权纠纷。某村村民将邻村唯一的水源,一口百年古井填埋,导致两村冲突不断,甚至有发生械斗的危险。谭律师也遭受“池鱼之殃”,人身安全多次受到威胁。“怎么能因为个人安危而放弃公平正义?”他迎难而上,通过诉讼让被告村民恢复了古井原状,保住了邻村的生命之源。普定县的薛新强律师腿部骨折却没有请过一天假,他拖着伤腿走村串户为百姓服务,人前强颜欢笑,只能在人后敷药按摩,独自忍受钻心的疼痛。按他的话讲“如果能用我的健康换来他们的幸福,我愿意!”
做好个案的同时,贵州援助团还积极服务当地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经过援助律师的努力,服务地政府在决策重大事项时,听取律师意见和评估法律风险已逐渐成为一种习惯。
为了服务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的“三大战略”,贵州志愿团紧扣“1+1”行动“扶贫攻坚”的服务主题,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葛殿茵律师今年已58岁,曾先后三次参加“1+1”行动。在惠水县服务期间,他自费万余元为困难群众认养蜜蜂。如今,这些养蜂户大多已实现小康,生活就像蜜糖,甘甜、温润。2018年,葛律师第四次参加“1+1”行动,继续在国家级深度贫困县三都县提供法律援助。“1+1”行动的意义不是简单的“输血”式帮扶,而是帮助服务地实现自我“造血”。我在龙里县援助期间,促成青岛、龙里两地合作,在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设立青年律师交流岗,由所里资深律师对龙里县选派的律师进行一对一的传、帮、带。如今龙里县已形成一支由24名律师组成的青年律师队伍,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我们团还有一位编外志愿者,她就是我的妻子翟元玲律师。她一开始并不理解我为什么执意要当志愿者,但当我翻着援助照片给她讲一个个援助故事、告诉她有许多人渴望法律帮助时,她不再埋怨,转而坚定地对我说:“我要和你一起去,去帮助那些需要我们的人!”在龙里并没有双宿双栖的浪漫,更多的是与艰辛为伍、与清苦为伴。龙里县劳动纠纷频发,工友又多住在距离县城几十里外的村寨,加之“送法入村”的需要,我们经常一下乡就是好几天,虽同在龙里却仍难厮守,互发一条安慰的短信已是奢求。但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为一项伟大的事业而奋斗,我们的心在一起!一年中,我妻子发挥长期担任法律顾问的优势,从维护当地经济平稳发展出发,兼顾劳资双方利益,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协助我办结近300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20多万元,没有再出现一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像这样的感人故事,在我们贵州援助团还有很多很多。古人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作为志愿者,我们愿尽绵薄之力,为祖国的法治事业添砖加瓦!我们一直在路上!
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
服务受援群众
来自陕北延川26岁的青年“1+1”志愿者高建华分享了她参加志愿者工作的经历。
2017年我第一次参加“1+1”志愿者行动,与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白玉律师结成“1+1”对子,从此我们共同踏上了志愿服务的新征程。延川是一个感召广大青年敢有梦、勇追梦、勤圆梦的地方。习总书记曾在这里下乡插队七年,他带领群众改变贫困面貌、追求美好生活的初心和干劲,为这里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激励着我的人生成长,坚定着我的理想信念。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汇报我一年来的工作和收获。
一、让奉献成为我的人生主题。“广大青年既拥有广阔发展空间,也承载着伟大时代使命。每一个青年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辱使命,不负人民的期望。”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我要认真走好人生每一步,“扣好人生第一粒钮扣”从奉献法援开始。2017年我和白律师在给一个粉刷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时候,因为没有电子案卷,又没有复印件,为了全面了解案情,给这位既不懂法又十分困难的粉刷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我们把近两尺厚的八大本卷宗一张一张地拍下来,连续工作了好几个小时,白律师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白律师这种为受援人吃苦奉献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感召我在工作中也要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在另一起电信诈骗案中,白律师把初步的阅卷工作交给了我。我把案卷中100多张银行汇款票据,逐项逐字地仔细核实,从中找出了28张无法看清金额的无效票据,使涉案金额与检方指控的少了将近60%,为受援人得到公正判决提供了客观依据。奉献是志愿精神的精髓,只要人人想奉献,世界将会更美好。十分感谢“1+1”行动,它提升了我的人生价值,丰富了我的人生意义。
二、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服务受援群众。让法律得到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责任。在办理一个涉嫌非法拘禁的案子时,白玉律师带着我认真研究全案证据,结合法理与情理,为被告人进行罪轻辩护,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被宣判缓刑,当下下午缓刑释放。最后的判决结果让被告人感激涕零,他的父亲把舍不得自己食用的土鸡蛋作为最珍贵的礼物送给我们。我们还援助办理了一个未成年人杨某抢劫一案,杨某案发时年仅14岁,我协助白律师完成多次会见,了解案情。在会见时,白律师还给他做心理辅导、讲法律、讲人生,鼓励他改过自新,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经我和白律师的多方努力,最终杨某得到了法院的轻判。杨某的爷爷泪流满面,感激道:“我家娃娃犯了错,法律给了他应有的惩罚,也给了他公正的援助。是你们救了我家娃娃呀!”当事人对志愿者掏心掏肺的感谢,让我深切体会到了法律援助的伟大,就体现在它守住了公正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让老百姓通过亲身经历树起对法治的信念。
三、练就本领为新时代新发展做贡献。事业靠本领成就,唯有不断地加强学习,练就本领,才能增长才干,成为有用的新时代青年。在这一年的传帮带中白律师不仅手把手地教我,随时随地答疑解惑,还鼓励我独立办案,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己。2018年初我独立办理一个离婚纠纷案件,因为受援人拿不出与丈夫感情破裂的证据,十分无助。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帮上她,我就赶紧请教白律师。白律师告诉我:“如果实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尝试通过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寻找当事人当庭自认方面的突破口。”这个方法果然有效,终于帮到了这个可怜的妇女,解决了她的婚姻家庭纠纷。通过这一系列案件办理中,我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信心更强了,随之学习的动力更足了,我正在积极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成为一名一心向党、为法治建设做贡献的人。
重任在肩 不负所望
毕业于北京大学的党莹,2017年参加“1+1”行动,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服务。
党莹说,还记得2013年五四青年节时,习总书记提出“青年时代,选择吃苦也就选择了收获,选择奉献也就选择了高尚”。那时我还是一名实习律师,正苦苦摸索律师之路。直到发现“1+1”行动,我的眼前仿佛突然点亮了一盏明灯——这不正是我作为青年党员律师,可以做出而且应当做出的选择吗?为此,我翘首期待并准备了三年。2017年7月,我终于如愿来到了青藏高原上一个小县城。那时,我刚刚度过自己的30岁生日。刚到高原,我也经历过头痛、想家、吃不惯、听不懂等等困难,但有了坚定的信念,一切困难都是小事。我心里的头等大事是怎么样改善高原藏区落后的法治环境,让那里的人民群众也能共享祖国发展的成果。一年法援之路,也是我不断思索、不断提高、不断坚定自己初心的历程。有这样一位藏族男青年,他来自四川甘孜,父亲早逝,母亲卧病在床,家庭极度贫困。他在同仁县犯下了抢劫、强奸的罪行,案件马上就要开庭审理。他的叔叔从四川甘孜赶来申请法律援助。克服了两地藏语不通、距开庭时间极短等诸多困难,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比检察院量刑建议的7年减少了3年。宣判之后,他的叔叔又来到大厅。他那天穿着牧区传统的藏服,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酥油味,黑黑的脸庞上刻满了皱纹。他满怀感恩地看着我,从怀里掏出一条白色哈达,双手捧着给我戴上,对着我深深把腰躬了下去。我连忙也躬下腰,我们的额头就这样抵在了一起。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意义,也深切体会到了我们“1+1”行动的意义。
常听前辈教导说,律师要做到只动头脑不动心。但这一年的经历告诉我,作为援助律师,除了动脑,更要动心。法律援助是暖人心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最最贫苦无助的群体,只有把他们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放在心上,把自己的专业技能与社会良心结在一起,才能达到“1+1”行动追求的效果。有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她因骨折卧病在床,儿孙却因家庭矛盾不顾老人。我在老人床榻上给她办理了援助手续。办案一个月间,我往返同仁县和西宁4趟,每一趟来回车程都将近6个小时。案件调解后,听闻老人要回河南老家,我又赶着去医院探望。老人躺在病床上紧紧抓着我的手,一双年迈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她哽咽着对我说,这么多天,她的亲孙子都没有来看过她,而我作为一个律师,却跑前跑后,把她这样放在心上。她的女儿站在旁边,早已哭红了双眼。有这样一位中年回族妇女,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来申请法律援助。我探访她时,发现她家中有一台老旧微波炉的门已经破损。案件顺利调解后,我心里始终放不下这件事,心里知道她一定不舍得扔掉,就像我那六十多岁的妈妈一样,她们一辈子省吃俭用,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孩子和家人,却从来不懂得疼惜自己、保护自己。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送她一台新的微波炉。知道她是文盲不识字,我还挑了台老式旋钮的送给她。她在收到微波炉的时候,脸上满是意外的惊喜,非常感动又有几分不好意思,让我又高兴又心疼,不禁想起了自己远在千里之外、已经半年多没有见过的母亲。
一年的锻炼,使我这个都市青年律师,真正扎根到人民中间,把双腿插进了泥土里,对祖国高原上的贫弱群众有了最真实、最深入的认识,也对自己所处的家庭和社会有了新的认知,感受到了身为党员律师的使命和责任,更增添了新时代青年应有的锐气。2017年9月,我受邀举办一场妇女维权讲座。我在日常接待咨询、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妇女家暴的问题。她们遭遇了家庭的惨剧,无力无处防身,更不懂如何反抗。我同情她们的遭遇,不满足于照本宣科念法条,经过一周的反复修改,改编精简了几个当地常见多发的案例,穿插在法条讲解中。为了加深听众印象,我用“卓玛”这个藏族女性常用的名字作为案例的主角,串起了女性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还重点讲解了反家庭暴力的有关内容。这次讲课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后续。时隔半年之后,一位妇女主任带着一个藏族妇女来咨询。原来这位主任正是半年前讲座的主持人,她听说乡里有妇女遭遇了家暴,第一时间就去做家访、问情况,更主动带这位妇女来咨询,还说乡妇女组织一定会支持妇女依法维权,给她们提供温暖、坚强的后盾。听了这一番话,我心中满是意外,更多惊喜,我没想到,半年前那场讲座,真的在当地播下了法律意识的种子,促使乡妇女主任改进自己的工作,主动引领妇女依法维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多少个“妇幼老贫弱”因为扎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掌握了法律的武器,找到了维权的出口,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和希望。这真是我们“1+1”律师普法宣传最期待的效果了!2018年,又是一个五四青年节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我的母校,语重心长地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大青年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我那时身在高原,想起自己这一年来投身法援事业的点点滴滴,多么庆幸自己在最好的年华来到了这里。经过一年援青的锤炼,我触摸到了新时代的脉搏,勃发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与干劲,更找到了未来前进的方向。作为一名青年法律人,我将时刻谨记,也号召我们所有年轻人牢记“生逢其时,重任在肩”这句嘱托,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选择吃苦、选择奉献,不辱时代使命,不负人民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