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1:59:57来源:法律常识
2月27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一起聚众斗殴案5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三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查:2017年4月27日晚,被告人彭长庚(男,32岁,四川达州人)、谢茂胜(男,40岁,四川南充人)、杨成锋(男,34岁,四川达州人)、杨建军(男,34岁,四川平昌人)、杨开红(男,50岁,四川平昌人)等人携带甩棍,与张勇(男,38岁,江苏徐州,已判刑)、严杰(男,29岁,江苏无锡人,已判刑)、朱华东(男,34岁,江苏无锡人,已判刑)等人持砍刀、棒球棍在本市滨湖区雪浪街道润华大酒店大门口互殴,期间,被告人彭长庚、谢茂胜、杨成锋被砍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告人彭长庚所受的伤已构成重伤二级;被告人杨成锋、谢茂胜所受的伤已构成轻伤二级。2020年2月27日,本案主犯彭长庚一审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杨成锋、谢茂胜等4人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