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17:13:11来源:法律常识
“以前河道上存在违章建筑和鱼塘,不仅破坏了环境还很危险,经过整治,现在河水变得清澈,到了夏天空气中也没有异味了,更重要的是河道变得整洁,保障了洪水季节河道安全。是检察官让我们有了更好的生活环境。”陕西省府谷县郝家寨行政村大寨村村民郝志刚对记者说。
5月13日,府谷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黄河石马川河道鱼塘及违法建筑物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村民对恢复后的河道现状表示满意。
这是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18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党组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列入检察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调研部署,强化工作指导,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有效推进。
充分履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府谷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查看县水利局污水河道治理工程工作进度
2017年11月,某网站一篇题为《陕西扶风:砂场疯狂作业,黑手伸向可耕地,相关部门多年整治不见效》的文章,引起当地检察机关的重视。
据扶风县检察院检察官程兰兰介绍:“针对渭河扶风段滥采砂石、非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问题,2018年我们共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9份诉前检察建议书。”通过办案,共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渭河沿线被非法占用的土地536亩,清理河道内各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约10吨,整治平复河道内采砂坑道8处,监督相关行政部门关停沿河违法企业1家,提升改造排污设施不达标的企业1家。
在安康市,检察机关对一起工程弃渣倾倒案进行了公益诉讼,清除了横亘于汉江河道的“痼疾”。
“工程弃渣倾倒于汉江,绵延1.55公里,且长达5年未清理。”安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安康市白河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于2017年12月7日向白河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先后于2018年3月27日、4月27日、5月16日现场查看,发现汉江河道渣土和建筑垃圾未进行清理。
“该案经陕西省检察院审查批准后,移送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10月17日开庭审判,法院当庭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安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18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4件,起诉24件。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人。批捕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境资源保护犯罪237人,起诉710人。通过办案督促相关部门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836.9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3658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1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7万余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267吨,恢复黄河湿地6500亩。
“陕西省检察机关结合本土实际,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全国人大代表、渭南市合阳县黑池镇五丰社区党总支书记雷温芳说。
以办案为契机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西安华西专修大学及1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庭审现场
防范化解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陕西各级检察机关对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案件全程跟进,加强指导,及时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以“投资煤矿经营”等名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并承诺最高36%的年利息,非法集资达1.9亿余元……2018年6月12日,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西安市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职,13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未提出异议。
据了解,2018年,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以及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402件597人,起诉507件865人。同时,加强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陕西省检察院加强指导,及时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中国画院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宋亚平说:“陕西省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高,释法说理引导舆论做得好。同时着力提升了依法处置重大敏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这是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对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助力脱贫攻坚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太白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思文与被救助对象交谈
对于乾县居民丁某而言,2018年12月19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他接过了乾县检察院检察官给他的7万元司法救助金,感动地说:“感谢检察院在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们,让我们家走出了困境,看到了希望。”
2018年6月27日,乾县312国道裕华十字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丁某之子丁某某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丁某某在此次交通肇事中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乾县检察院检察官经调查核实后认为,丁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最终为丁某一家申请了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在商洛市检察院挂着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这面锦旗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张某送来的。
2017年8月的一天,李某因为妻子长期不回家并且要求离婚,认为是岳父母挑唆所致而心生恨意,晚上携带匕首到其岳父家将岳父杀害。2018年7月,李某故意杀人一案移送到商洛市检察院后,公诉部门与诉讼监督部门联合办案,经多方调查核实后认为,被害人之子张某及其母亲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商洛市检察院决定为其申请救助资金4万元。
事后张某送来了这面锦旗表示谢意。他说:“有了这些钱,我以后的学习和妈妈的药费都有着落了。”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陕西省检察机关注重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共救助困难群众17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8.21万元。陕西省检察院对口帮扶的大荔县中汉村原有贫困户80户292人,目前已脱贫76户277人,脱贫比例达95%。
陕西省检察机关2018年共批捕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犯罪59人,起诉112人。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163人。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沭阳县庙头镇聚贤村党委书记、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生在视察陕西检察工作后评价说:“陕西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梁利华 范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