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3:07:23来源:法律常识
所谓的私了,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自己把问题协商解决,而不经过法院或司法机关处理。在此原则下,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私了,比如说别人欠你钱,你可以选择去他家追债,你可以选择忍气吞声,也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他。还有私了常见的领域,就是普通的交通纠纷,一般的剐蹭和财产纠纷等等,都可以选择私了。
但是如果别人砍你一刀,把你砍成重伤,这个就是刑事案件,就涉及坐牢的问题,这个就基本上没有所谓私了的可能,这种就叫公诉案件,即由国家出面对被告人进行起诉,被害人必须配合。因为这就涉嫌了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公安机关就会介入,在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将凶手起诉法院,法院根据相关的案情进行判决。此时即便凶手赔了你100万,你原谅凶手,司法机关也只会把这个作为量刑的情节,但是案件的定性依然是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只是在最终判决时,量刑会轻一点。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有多大?
而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作为被害人,对于凶手的定罪量刑,被害人的控制权有多大?这个回答会有点模糊,既不大,又很大。
之所以说不大,是因为从被害人角度而言,无论他是否选择私了,都不会改变案件本身的性质。比如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其主要是处罚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比如对于p2p平台而言,其存在设置资金池或者自融或者是以超级债权人模式进行债权转让问题,或者是私募基金公募化,面向公众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即便之后被告人把钱退还给投资人,行为的性质也依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依然会介入。
但是,被害人的谅解,有时候作用又非常大。比如在故意杀人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对其保命就很有帮助,不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便是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院在核准该类命案死刑时,最看重的因素之一就是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被告人。
而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赔,获得投资人被害人的谅解,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也极有可能争取到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理想结果。根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有的刑事案件,可以私了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一样,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不能私了。但是对于一部分必须由被害人自诉的刑事案件,如果如果没被害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比如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比如前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马苏诉黄毅清诽谤罪一案,就是典型的自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