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虾饲料不合格找律师,女儿被派出所抓了

时间:2023-01-03 04:04:38来源:法律常识

爸爸被刑拘后,小女孩“住”进了派出所……

丽丽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吃饭

爸爸被刑拘后,小女孩“住”进了派出所……

郑文岩送丽丽上学

爸爸被刑拘后,小女孩“住”进了派出所……

郑文岩与丽丽在宿舍

目睹暴行

日前,中午放学后,家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的丽丽(化名)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和小伙伴们讨论着下午放假的计划。忽然,丽丽的电话手表响了,电话那头,丽丽爸爸对她说:“中午你自己在外面吃饭,吃完后再带一碗饭给你阿姨。”挂了电话,丽丽到自己经常吃饭的饭馆,点了一碗面,吃完后,她拿着打包的饭回了家。

“咚咚咚……”丽丽还没进家门,就听到家里发出异响,推开门后,她看到爸爸正在挥拳打阿姨,阿姨蜷缩在地上。看到丽丽,爸爸不再挥拳,而被吓了一跳的丽丽迅速放下饭,跑出了门。

“打人是不对的,不管打谁都是错。”丽丽想了想,拨通了报警电话,向警察诉说了刚看到的一切。报警后,丽丽非常害怕,不敢回家,便躲了起来。

接到报警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东关大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案发地点。到达丽丽家后,民警只看到了一名受伤卧床的女子,没有看到报警的小孩——丽丽,也没有看到施暴者。民警一边询问受伤女子情况,一边寻找丽丽。

原来,卧床的女子是丽丽父亲李某的女友,民警查看后发现女子伤势较重,便将其送往医院。然后走访调查事情经过,与此同时,丽丽担忧阿姨的情况,自己回了家。民警看到丽丽,简单向丽丽了解情况后,联系到了李某。

由于要接受询问,丽丽来到了派出所,随后,李某被传唤至派出所。丽丽是未成年人,接受询问需要监护人在场,经了解,丽丽的监护人只有李某,丽丽的母亲在外地。为了能够保障丽丽的权益,民警联系到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丽丽接受了询问,详细地说出了中午看到的一切。

了解完情况后,丽丽没有其他监护人,担心她的安全问题,民警便将丽丽安置在派出所的值班室。天色渐晚,看到值班室里丽丽的身影,民警急忙安排丽丽吃饭。考虑到丽丽的特殊情况,东关大街派出所副所长白亮立即向教导员李晨汇报了这一情况。当机立断,李晨一边和丽丽的母亲沟通让她赶来,另一边决定在丽丽的母亲没来之前,由派所里的女民警专门照顾丽丽的饮食起居。

就这样,回家拿好物品后,丽丽和东关大街派出所实习女民警郑文岩开始了“共同”生活。“她很乖,当天晚上,我看她没写完作业,就辅导她写作业,写完后她很快入睡了。”郑文岩说道。

派出所生活

第二天,还没等郑文岩叫醒,丽丽定好的闹钟已响起,她很快穿好了衣物。细心的白亮还给丽丽准备好了早餐——饼干、牛奶,丽丽却只喝了一罐牛奶吃了半片饼干,就说她已经饱了。见状,郑文岩换好便装,送丽丽去学校。在学校,郑文岩将情况告知老师后,老师也表明会关注丽丽的情绪变化。

中午12时,郑文岩早早地等在学校门口,接到丽丽后,她们一起回派出所吃午饭。在东关大街派出所的食堂里,记者看到了丽丽,她身材瘦弱,穿着一身不合身的衣服。

“来咯,让一下,牛肉面好了,先让丽丽吃吧。”李晨端了一碗牛肉面给丽丽,大家给丽丽夹菜。丽丽身材瘦小,很快将牛肉面吃完了。看到时间还早,记者跟随郑文岩一起来到她们居住的宿舍。在宿舍里,丽丽自然地拿起桌上的爆米花吃了起来。

聊天时,丽丽告诉大家,她从来没吃过早饭,每天都是自己定闹钟起床,周末也是一个人待在家里。平时的午餐和晚餐,她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在家吃泡面,另一种是在饭馆里吃牛肉面,她在饭馆吃过最好的饭就是臊子面。她爸爸没有时间给她做饭,有时候她会去同小区同学家蹭饭。

淡淡的语气,毫无变化的表情,阳光照在丽丽稚嫩的脸庞上,大家对她所说的话都感到无比心痛。当她谈到昨天报警的行为时,她知道自己的爸爸犯了错,默默低下了头。

短暂午休后,又到了上学时间,郑文岩在送丽丽上学时,给她买了水和雪糕,丽丽拿着雪糕,露出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笑容。

晚上放学后,食堂做了香辣大虾,记者和郑文岩微信聊天得知,丽丽吃了很多虾。

“我家有一个外甥女和丽丽一般大,但是我从丽丽身上看到了更多的独立自强,她和我外甥女区别太大了,她的坚强独立让人心疼。”郑文岩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第二天,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丽丽的母亲很快就可以回来了。

母女团聚

3月14日10时许,记者在西宁市东关大街派出所再次见到了丽丽,这次丽丽脸上洋溢着笑容,小手牵着妈妈王女士的手,躲在妈妈身后。

原来,丽丽的妈妈从外地回来,民警在核实其身份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援助律师、派出所民警、王女士坐在一起商谈了丽丽的抚养问题。丽丽的父亲已被刑事拘留,丽丽目前无人照顾,但是抚养权又不在王女士名下,针对这一问题,律师和社区副主任都给出了建议。

“丽丽,你愿意跟着妈妈吗?”

“我愿意,我想跟着妈妈。”

李晨询问丽丽的意见,丽丽很开心地回复道。

民警了解到,王女士和李某未婚生子,二人分手时,约定好抚养权归李某所有,那时丽丽才1岁。“基于本案未成年人之父因刑拘,不能正常履行法定监护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在无法履行监护权时,按顺序自然就转移至其母担任法定监护人,并行使法定监护权,且女孩随其母生活也有利于她健康成长。虽然女孩户口不在其母一方,但为了解决女孩后续上学等一系列问题,其母首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然后再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媒体寻求帮助。”北关社区村居法律顾问苗育芳说。

如果不变更抚养权,丽丽就无法落户,去外地将面临休学,王女士对此担心不已,北关社区副主任姜丽和李晨都表示,如果外省需要任何证明或者材料,他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倾力相助。

王女士打消了层层顾虑后,表示她会尽快带丽丽去外地,安置好丽丽的生活。

李晨说:“看到王女士赶过来了,孩子安全地交到了她母亲手中,我们叮嘱她好好照顾丽丽。李某有过,孩子无辜,祝福丽丽健康快乐成长。”

在派出所里住了一周,丽丽说,这一周是她11年来最快的时光,早晨有早饭吃,午餐、晚餐都很丰盛,晚上还有人辅导功课,她最喜欢的人就是每天陪她的实习民警郑文岩……

祝福小女孩的明天越来越好。

来源: 青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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