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5:30:51来源:法律常识
文章来源:南平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我局于11月30日分别对邵武市创鑫法律服务所和浦城县富岭法律服务所开展双随机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察看现场、查阅文书档案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法律服务所都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执业地点,标识门牌清楚,办公设施齐全,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监管,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二是能较好地落实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基层法律服务所能够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规定,案件代理水平和案卷装订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邵武市创鑫法律服务所:收案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有的承办人未签字,有的所主任未签字;委托书签订不规范,委托人不是与所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未盖所里公章;案卷归档材料不完整,有的缺少委托代理词、法院开庭通知书、庭审笔录、与当事人沟通记录等相关内容。
浦城县富岭法律服务所:委托书签订不规范,委托人不是与所里签订合同,委托合同未盖所里公章;公章管理不严,用章登记表无审批人审核签字;案卷归档材料不完整;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邵武市司法局、浦城县司法局要认真督促相关法律服务所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15日前书面上报南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及时组织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切实推动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南平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