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让胡路找刑事律师咨询,黑龙江省听证

时间:2023-01-03 06:03:38来源:法律常识



黑龙江:公开听证,让群众明白法律那些事儿





黑龙江:公开听证,让群众明白法律那些事儿

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在采油厂保卫大队的配合下,将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开到油井旁,邀请20余位附近居民代表参加。


黑龙江:公开听证,让群众明白法律那些事儿

鉴于6名申请人在外省务工,无法赶回,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利用线上媒体播放了未能到场的几名申请人录制的视频。

  关键词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听证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检察长高继明要求全省干警深刻认识公开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公开听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在省院领导下,三级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已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

  油井旁的听证会和法治课

  【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

  “我老老实实一辈子,到老了居然因为贪心而犯法,真的非常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记住教训的。”近日,在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后,被不起诉人葛某握住检察官的手表达谢意。

  前不久,萨尔图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68岁的犯罪嫌疑人葛某,使用钢锯等工具多次盗窃油井上的供电电缆(油井未作业),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案发后,葛某所盗涉案财物已返还被害单位。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没有对“小案”一诉了之,而是综合考量案件情节、社会危害、嫌疑人悔罪态度等因素并经过社会调查后,认为葛某符合拟作不起诉的条件,因此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葛某是否可以不起诉,听取各位听证员的意见。

  当地盗窃油田物资案件时有发生,作案者多为油田地区居民,因法律意识淡薄,盗取电缆、管线、配电箱、变压器等油田物资变卖获利,其犯罪所得可能并不多,却给油田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可能危及生产安全。为提升公众守法意识,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该院在第三采油厂保卫大队的配合下,将听证会开到油井旁,邀请20余位附近居民代表参加,以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释法,加强普法宣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葛某盗窃案的案情,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述,并从法理情方面就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论述。

  “葛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是综合全案案情,考虑到葛某犯罪情节轻微,年事已高,并且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以自身事例警示大家,检察机关对葛某不起诉,既给了其一个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又体现了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听证员杨洪刚律师认为。

  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葛某的拟不起诉意见。结合公开听证结论,萨尔图区检察院当场对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在听证员离席评议期间,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以本院办理的几起盗窃油田物资真实案件为例,向在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无事学法、有事找法、遇事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油井上的物品不是我们可以随意乱动的,这些都属于油田物资,不管有没有人看管,值不值钱,只要私自拿了就会触犯法律。”旁听群众纷纷点赞这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让大家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掌握很多的法律知识。

  听证会上“夫妻”再商孩子抚养

  【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

  近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据参加听证会的检察官介绍,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直接体现,也是未检业务在民事检察领域的初步探索。

  姜某和关某原系夫妻,二人于2010年12月协议离婚。年幼的孩子随姜某共同生活,而关某仅支付了8个月的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姜某求助于检察机关,香坊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与第五检察部联合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对被申请人关某的家庭、生活状况、经济收入等展开全面调查后,召开了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李建军主持,香坊区人大代表、黑龙江红旗律师事务所杨建国律师、哈尔滨市人民监督员王福东、李海潮担任听证员,该院第七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相关检察人员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角度向参会人员介绍、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我知道自己错了,愿意出抚养费,但这数额实在太大,一次性支付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

  “自打离婚,你只给了8个月抚养费。作为父亲,你做得太过分,必须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当事双方把积攒在内心的想法坦率地表达出来。第七检察部检察官说:“今天你们双方坐在这里,首先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合法权益。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最有利的成长环境,希望你们双方能作出让步,这是法律赋予你们的责任,也是你们的社会责任。”

  李建军向当事双方解释说,听证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解决一案一事,而在于为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参与司法工作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途径。他劝导双方放下负累,多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考虑,为了孩子互谅互让,尽量和解。

  最终,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姜某说:“这次听证会,让我们双方离婚后在沟通上首次破冰,就支付抚养费进行理性谈话,也都作出了一些让步。”6月25日,当事双方按支持起诉意见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香坊区检察院已制定《关于做好香坊区检察院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方案》和《香坊区检察院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内部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下一步,该院“未检工作室”将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开展。

  云听证帮助少年完成蜕变

  【哈尔滨市阿城区检察院】

  前不久,哈尔滨市阿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不满18周岁的小明(化名)盗窃手机案。承办人、副检察长徐丹经审查发现,小明是一名省重点高中的高三学生,因为一时贪念,窃取了玩伴的手机,数额较大,已涉嫌盗窃犯罪。

  考虑到小明已经获得被害方谅解,是在校学生,具有有效监护条件,该院对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然而,得知这一决定的小明并没有如释重负的喜悦,反而在检察官面前和父亲发生争吵。

  小明的家庭教育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办案检察官决定对其进行家访。当时,小明正处在高三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将办案对小明的影响降至最低,徐丹利用工作日的午休时间,带领未检干警驱车百公里来到小明家开展社会调查及心理疏导工作。在检察官耐心细致的疏导下,小明终于说出心里话:妈妈得了癌症,爸爸因为车祸落下残疾,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但自己真的很想拥有一台苹果手机,向父母多次央求无果,才萌生盗窃他人手机的想法。小明流着泪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徐丹鼓励小明先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告诉他只要真心悔过,一定会得到帮助。随后,徐丹一行人又赶往小明学校,就小明在校表现和检察机关的帮教计划进行了商谈。为保护其隐私,谈话特意安排在私密场所进行。“真没想到检察院会为失足少年做这么多,我一定配合你们做好帮教工作。”小明的班主任说。

  结合本案案情,徐丹提出对小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紧接着,徐丹和未检干警再次利用午休时间,召开线上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具有丰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同时邀请学校代表、侦查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等人员参加,全面听取各方对小明涉嫌盗窃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上,徐丹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家校走访情况。听证员从“学法律、讲道德、学做人”三个角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教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案件拟处理决定发表了意见,认为案件涉及在校学生,嫌疑人未满18周岁,检察机关作出适宜其未来发展的拟处理决定,既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又有利于挽救涉罪少年,因此同意案件的拟处理意见。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阿城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行线上“云听证”,开启了全新的听证模式,创新程序、不降低标准,创新模式、更注重效果,打破空间局限,足不出户实现近距离训诫、教育、监督、纳谏,在保证办案质效的同时节约了司法成本。

  公开听证道出了残疾人的心声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检察院】

  日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维护残疾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围绕辖区大中型公共停车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免收费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市人大、市检察院、市残联、市城管局、区人大、区残联领导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和群众代表等旁听了听证会。

  “去年8月,市人大就如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做过专题询问,今天建华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不仅是对‘等’外领域案件的积极拓展,更是对市人大询问的公开回复。”齐齐哈尔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吴晶说,希望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能积极履职尽责,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运用并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共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会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将对所有大中型公共停车场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以2%的比例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重新设置专用停车标线,并标注明显标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已对两家存在问题的停车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全部认领并立行立改。

  年初以来,建华区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探索力度,通过现场勘查,对辖区内公共停车场无障碍设施进行调查取证。该院在走访中发现,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公共停车场一“位”难求,残疾人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严重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通过做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停车场普遍存在无障碍专用泊车位标识不明显、车位偏僻、车位画线不标准及均未免收残疾人停车费用等问题。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齐齐哈尔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和履行法定职责划分,该院认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职责,对公共停车场未免收残疾人停车费的行为没有进行有效监督,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并进行公开听证,要求其限期整改。

  市残联理事长牛惠说:“公开听证提出了长期存在的问题,反映了残疾人的心声,是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推进,检察机关把无障碍升华诠释成了无障‘爱’。”

  据了解,建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整体一体”办案理念,不断强化公益诉讼部门办案力量,实现了以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为主,民事、行政、刑事检察部门协同为辅的办案格局;通过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加强与公安、纪委监委的日常联络和协作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渠道,在协作配合中形成合力。

  救助申请人异地“云出席”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对高某某、张某某等16名农民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高某某作为16名农民工代表,首先陈述了救助申请人的诉求。原来,他们都是让胡路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被害人,平时只能靠外出务工维持生计,被拖欠工资后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考虑到有6名申请人在外省务工,无法赶回大庆,该院利用线上媒体播放了未能到场的几名申请人录制的视频,真正实现了倾听群众诉求零距离。

  随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线索来源以及对案件的审查情况: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均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且普遍存在生活困难情况,便将这一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控申检察官将16名被害人约至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仔细核实了每一名被害人的家庭状况。

  经过认真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16名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他们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后第二天,该院就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16名农民工的手中。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申请人代表激动地说:“我今天送来的这面锦旗,是我远在外地打工的高大哥托付我一定要表达的一片心意,是检察院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保障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在召开听证会之前,让胡路区检察院提前做了大量工作,并得到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以最快速度通过了司法救助金的审批,目的就是通过各单位各部门间的密切协作、精准发力,使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更加及时、有效,发挥司法救助的最大作用。

  今年以来,让胡路区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一方面与辖区法院、劳动保障监察局建立联合机制,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能够依法、依规快速进入司法程序,及时、有效保护农民工权益;另一方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办案理念,将公开听证覆盖各个业务部门,真正做到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在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情。

  听证会给了我们希望和信心

  【绥北检察院】

  “谢谢检察院举办这次听证会,给了我们好好生活的希望和信心。我一定让孩子继续上学,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在绥北检察院一起司法救助案的公开听证会上,被救助人高某、张某握着检察长刘庆峰的手激动地说。

  这是一起因故意伤害导致两名被害人致贫案件。被害人高某与被告人刘某系夫妻关系,因生活琐事引起争执,刘某将妻子高某、岳母张某刺伤,两人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二级。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高某生活本就不富裕,受伤后需要手术治疗,因为经济困难一直未能进行手术。张某年近七十,无经济来源,高额的医疗费也让其生活困难。二人均没有获得刘某的赔偿。

  绥北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多次到高某居住地实地走访,了解到高某之子刘某今年13岁,原本在赵光农场中学上初中一年级,但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检察官发现,对高某开展救助符合专项活动中确定的五类重点人群中的第三类: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针对因案返贫致困乃至生活无着、学业难继的未成年人,绥北检察院拟为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由检察长刘庆峰亲自办理该案,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本身就是让普通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一个家庭,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导致其未成年子女因贫辍学。这种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和范围,我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予以救助。”会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王新平发表了意见。而听证员蒋雪峰律师则表示:“给予两位申请人司法救助,相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其燃眉之急,也能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达到社会稳定和谐的效果。”

  经过评议,听证员意见一致,同意给予申请人高某、张某国家司法救助。“感谢听证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我们会对该案申请人采取多维有效的救助模式,尽快解决其生活困难,让失学孩子尽早返回校园。”刘庆峰说。

  进村屯访农户 公开听证施救助

  【伊春市伊美区检察院】

  “四年前的交通事故让我家一贫如洗,是检察院帮我缓解了生活困难。”“检察官帮我要回打工的血汗钱,又想办法救助我,真是太暖人心了!”这是司法救助申请人康某、王某近日向检察官送来锦旗时说的话。“人民检察为人民,排忧解难暖人心”“传递司法温度,倾心为民服务”,锦旗上闪光的大字正是检察机关办实事、解民忧的鲜活写照。

  康某是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青松村村民,与丈夫陈某于2017年同时遭遇交通事故,陈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肇事方无赔偿能力。2020年陈某去世,康某左腿至今有钢丝未取出,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农民工王某是美溪镇临溪村村民,2018年至2019年的工钱被拖欠,讨要无果,孩子正上高三,两人生活十分困难。

  今年5月,伊美区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检察长杨雪哲在进村屯、访农户中发现这两起案件线索,当即现场办公,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将康某和王某纳入救助范围,并亲自办理案件。

  5月26日,杨雪哲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这两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魏群芳、政协委员莫雪君、律师代表孟凡伟担任听证员。申请人阐述了申请救助的事实和理由,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评议,形成了听证意见。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意见,两名申请人依法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在听证总结时,杨雪哲表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为民实效的重要途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挖掘救助线索,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推动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在办理一件件“小案”中体现检察担当。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兆达 乔洪宝 李双 李倩 韩玉玲 王悦 刘艳秋 张军国 王金鑫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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