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6:35:45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的实习生涯中,到目前为止唯一接触到与刑事相关的案件,就是小佳涉嫌的诈骗罪,很可惜的是,也只跟了第一步:看守所会见。
最先见到的是小佳的父亲、姐姐和姐夫,他们带着拘留通知书来所里咨询。因为价格原因与我师父老黄讨价还价许久,甚至中间我去接待了一对离婚小夫妻,替他们起草完离婚协议书回来,他们还在商量价格中。
当然,最后这单还是接下了,但还是因为价格原因,对方只是委托会见一次。由于对方很急切,委托的第二天就要去会见,老黄由于案子冲突,最后也是明确告知当事人,会安排其他律师胡秋(女性,年龄不大,执业有些年数了)去会见。
第二天,我带着材料和胡秋一起去了看守所。按我们当地看守所的要求,是要先领号,再排队。那天我们是下午一点左右到的,其实不算晚,但告知号已经被领完,所以只能直接排队了。这有啥区别呢,就是有号的话,能保证当天一定会安排见到,没号直接排队,那就是看运气了。
按照“拘留通知书”上写的,小佳是被关在一看(第一看守所)。我们从一点排到四点半,终于轮到我们了。结果窗口人员一看材料,说小佳不在我们这里,可能是因为做核酸还没进来,云云,交涉及查询一番,还是没结果,告知会见不了。我和胡秋两人惊呆了,特别是我,第一次会见,没想到会这么复杂。无奈,我俩只能悻悻而归,出看守所,与等在门口的小佳父亲会合。
告知小佳父亲原委后,小佳父亲很笃定的说,肯定是关进去了,因为已经有扣费记录了(就是人在看守所里面,是需要家属交生活费的,而且也能看到花费情况)。我们再次核实,发现扣费记录是产生在二看。好家伙,我们赶紧又杀回去,明明就是通知书发错了,还得我们自己百般解释。幸好,当天二看本来排队人就少。火急火燎的排上队,交了资料,告知让我们继续等。当时已经快五点了,可把我急坏了,中间询问过几次,窗口人员显得很不耐烦,各种带刺的语言。胡秋暗示我不要再问了,把他们惹毛了,对自己太不利。好吧,我也只能闭嘴了。可想而知,在这种地方,没人管你是律师身份,说好的高大上的精英律师呢。呵呵呵!
终于,见到了小佳。一个90后男孩,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为销售工艺品而涉及诈骗罪。简言而言,就是他公司销售的工艺品,譬如字画很多都是假冒的。涉案金额几百万。基本是胡秋负责问,我负责记录。整个会见过程给我留下很深印象的就是,小佳一再强调,让我们转告他父亲,替小佳媳妇找个好一点的律师,他自己就不用再花钱找律师了。小佳与媳妇刚在老家摆完结婚酒宴,尚未领证,且媳妇已经怀孕中。事发前,小佳媳妇是在公司管财务的。小佳的这些话,不禁让我动容。都说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不管小佳是否犯了一些罪,但他对媳妇的这种心,还是真的挺男人的。
会见结束后,还要与小佳父亲会面,聊一下会见结果。毕竟自己的儿子突然被警方带走了,那作为父亲而言,心情是多么的焦灼,不言而喻。由于在这个阶段,只能律师进去会见,毋庸置疑,律师便成了犯嫌与其家属之间的纽带或者说传话筒了。那是不是什么话都可以传呢?譬如,会见前,小佳父亲一直让我们问小佳的银行存款密码是多少,声泪俱下的哭诉道因为自己家的养老钱都给小佳管着,现在小佳进去了,一大家子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甚至让我们进去会见的时候偷偷录音。那这些操作可以吗?万万不可以哈。所以为什么说刑事律师很赚钱,但是风险也很高呢。有时候,可能律师一个无心的举动,就把自己的前程给断送了。譬如真的因为律师的行为让家属知道了银行密码,把存款都给转移走了,万一里面涉及有赃款呢,那律师又该如何为自己辩解?所以,辩护人在法律上是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嫌或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更不是他们的代言人。而辩护人维护的也是犯嫌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
但是会见结束后,与犯嫌家属如何沟通也是非常至关重要的。会见结束两天后,胡秋告诉我,小佳父亲已经委托其他所的其他律师了。其实,我一点都不意外。作为小佳父亲,花了小几千(基本等同于一桩简单民事诉讼的起步价)让律师进去与自己儿子会见一次,他对会见结果的期望是值是很高的。那作为律师来说,会见的过程肯定不能是全盘托出的。但,律师本身也是服务型行业,是否能与当事人家属产生共情也是很重要的。不然,人家为什么要委托你,而不是他,或者她呢,对吧?小佳父亲提出要看会见笔录,我们是拒绝了。小佳父亲追着问会见结果,胡秋显得很不耐烦,甚至出言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你追着我问也是没用的,云云。总之,我试着站在小佳父亲的角度去想了一下,就是,这次会见收获约等于零。
最后,总结一下:1、如果当事人去委托A律师,A律师告知自己不方便或者没时间,会让B律师接手,那么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与B律师面谈接触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委托。2、作为律师来说,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与家属产生共情,让他们感受到我们是真心替他们着想,也是真心想为他们去努力。毕竟,为人父母,发生这样的事情,感觉天都塌了,我们能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真诚,又何尝不可呢!3、小佳让我们带话让他父亲给小佳媳妇找个好律师,小佳父亲并没有接话,呵呵!但是我们通过其他渠道也得知,小佳媳妇的家人其实早已请了律师。真是应了那句,谁的孩子谁来疼。
通过这次会见,我对刑事案件还是挺有兴趣的。可惜,接触的机会不是很多。
感谢阅读我文字的朋友们,如果觉得有所收获,记得转发、评价加关注哦,后续还会继续更新更多实务案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