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8:15:03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某市律协在征集大家对某看守所每天只提供4次名额会见的意见与改进建议。疫情期间只要能提供会见,那么从4次会见名额增加到8次甚至16次、24次还是32次问题吗?每天8小时流转,每个会见室每小时1次会见名额就是8次会见,3间会见室就是24次会见名额,4间会见室就是32次会见名额。疫情期间真心要保障律师会见,只需要“五步走”足矣。
1、加快律师会见节奏
每间会见室提供最多每小时1次会见名额,即8次会见名额。县看守所提供24次(3间会见室)会见名额,区看守所提供32次(4间会见室)会见名额,市看守所提供32次到40次乃至48次、56次、64次会见名额。律师会见只提供最长60分钟服务,避免一些律师长时间“霸位”。还可以设置“快速会见”房间例如40分钟会见一次,单独预约,方便生活律师会见、上诉会见之类,每小时的流转更灵活。这就从根本上缓解了会见压力,也避免一些落后地区的看守所歪曲国家防疫政策变相剥夺律师会见权。
2、规范律师核酸检测制度
14日没有离开本地市且没有星号的律师,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即可;14日内离开过本地市但没有出省且没有星号的律师,提供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即可;14日内离开过本省且没有星号的律师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即可。有星号且绿码的律师,提供“三天两检”即可安排会见,有黄码或者红码的暂不安排会见。核酸检测报告,粤省事等查询即可,无需另外打印纸质,避免造成严重人力浪费与资源。浪费
3、明确律师会见条件
律师只需要提供手机查询健康码、核酸检测码即可,行程卡本就与健康码行程对应关系。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三证”即可即使第一次会见只需要律师承诺系家属委托即可,然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不能以种种臆想的理由阻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会见帮助的权利。许多被告人(当事人)没有成年家属,男女朋友没有办理接受登记手续,难道就此剥夺他们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即使有律师违规会见,他签名的承诺书照样可以追究其责任。
4、完善律师会见流程
律师粤省事等程序预约会见后,看守所就只需要查看律师的手机健康码、核酸码、预约通知即可,毕竟律师的律师证、授权委托书、会见函在粤省事预约时就已经登记了,最多可以核对一些律师证即可。许多看守所自己不断“内卷”,毫无意义的增加律师负担也增加了看守所一线人员的负担。就像周星驰电影台词所说,“何必呢?何苦呢”。
5、防护服非必要不要求
长期以来,要求律师穿上防护服都是线下会见时,结果一些看守所竟然要求律师线上会见也要防护服。看守所自己的工作人员都不可能穿着防护服,却要求律师线上会见穿着防护服,说轻一点这是歧视,说重一点这是“有权任性”权力滥用。看守所完全可以在看守所门外设置4到8个板房律师视频会见时,律师都无需进入看守所内,这比起要求律师又是防护服又是脚套就是手套,不是更安全?大家都是聪明人,谁不会保护自己?
律师与看守所等办案机关都是法律服务者,他们只是分工不同,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没有被生效判决认定有罪的,按照“疑罪从无原则”都可能是人民中的一员,岂能通过限制律师会见来放弃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即使他们被生效判决有罪,他们的合法权利也应该被充分保障,这才是尊重依法治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