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9:38:34来源:法律常识
“家和万事兴,家稳天下固”,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改革,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8月4日,南京建邺法院联合区妇联举办“建邺区家事纠纷调解能力提升培训班”,从基层妇联干部和热心公益人士中选出的74名家事调查员和4名心理咨询员正式上岗,与前一阶段法院聘请的54名特邀调解员一道,“双员合璧”,共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妇联维权工作。
为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书
什么是家事调查员制度?
家事调查员制度是落实“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社会治理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委托专门的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事实查探,对案件进行协助调解、向法官提供调查报告、出庭陈述调查意见,并提出建议的一项制度。
家事调查员都是什么人?
是“懂社情民意,解实际困难,会做群众工作”的“知心人”。据统计,首批78名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员中,妇联干部、社区社工占了大多数,少数为退休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
为什么要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
由于家事纠纷具有伦理性、隐蔽性等特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证据收集难问题。家事调查员作为来自基层的独立第三方,能够以更直接的方式感知当事人的情感和婚姻家庭状况,直接参与到证据收集、形成和调解过程中,可以作为审判依据的一个很好补充。同时,家事调查员的存在将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处理家事案件的疑虑,提高家事纠纷解决的司法公信力,让当事人更加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家事调查员具体做什么?
通过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家庭关系、情感经历及婚姻家庭状况,探究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协助法院进行家事纠纷调查取证,查明纠纷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查结束后,向法院出具书面家事报告,提出纠纷解决建议,法院会将报告引入法庭质证,并作为采信证据、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家事调查员进行培训
专家为调查员授课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周侃,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周晓红,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专职律师、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朱敏,结合实际为大家授课,讲解了家事纠纷调解的意义、方法、途径等内容。
数据显示,2018年7月至今,建邺法院共受理家事类案件1608件,审结案件1386件,结案率86.19%,其中调解➕撤诉886件,调撤率近60%,高民商事调撤率26个百分点。
建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革联指出,随着家事调查工作的不断推进,下一阶段区法院和区妇联还将根据实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对家事调查员的工作资格设置、委托程序规范化、程序权限收放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调整;对家事审判与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的有效结合机制进一步完善。
受聘家事调查员、建邺区妇联执委、律师卜涛说:“感谢区法院、区妇联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一定发挥业务长处,按照区法院的委派委托,做好家事纠纷调查,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一线的妇联干部杨林表示:“我会认真消化吸收今天学到的知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履职、服从管理,努力配合法院做好家事调查工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建砝
校对 李海慧
来源:扬子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