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2:21:55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度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为方便上海市工伤伤者、工亡者家属、其他网友或律师同行们查阅和学习,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律继续发布《2019年度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本篇全文包括《主文》、《备注一》和《备注二》,不可分割,构成统一整体。
本篇以下为主文:
一、2019年上海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49266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即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月×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39251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83428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2019年上海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665091元、最低为133018.2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4433.94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三、2019年上海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5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615825元、最低为123165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4187.6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四、2019年上海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66559元、最低为113311.8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3941.2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五、2019年上海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1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17293元、最低为103458.6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3694.95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六、2019年上海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443394元、最低为88678.8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3448.62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6个月的上海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36个月=295596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8个月147798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1、3两项合计为:最低:384274.8元;最高:738990元。
七、2019年上海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94128元、最低为78825.6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2955.96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0个月的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30个月=246330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5个月123165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1、3两项合计为:最低:325155.6元;最高:640458元。
八、2019年上海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20229元、最低为64045.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4个月的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24个月=197064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2个月98532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261109.8元;最高:517293元。
九、2019年上海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70963元、最低为54192.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8个月的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18个月=147798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9个月73899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201990.6元;最高:418761元。
十、2019年上海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21697元、最低为44339.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2个月的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12个月=98532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6个月49266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42871.4元;最高:320229元。
十一、2019年上海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72431元、最低为34486.2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6个月的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211元×6个月=49266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3个月24633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83752.2元;最高:221697元。
备注一:
2019年6月21日,上海正式发布《关于本市人社领域涉及2018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明确2018年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5176元/年(8765元/月),并据此第三次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平均工资口径调整,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采用三年过渡到位的办法)。
以下为第三次调整的全文:
关于本市人社领域涉及2018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8年,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5176元/年(8765元/月)。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平均工资口径调整,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采用三年过渡到位的办法。
2019年5月起,本市以8211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参考水平,按此计算上下限分别为24633元/月和4927元/月,上述标准已于4月30日发布实施。
同时,为优化人才引进环境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在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的六个月过渡期内,仍以“7832元/月”作为参考水平。2019年11月起,参考水平调整至8211元/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社保待遇和其他相关政策事项,也将有序平稳衔接。
2019年6月21日
备注二: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上海市相关过渡衔接政策等规定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之前的工资待遇、住院护理费、1-4级伤残定级后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可能存在的后续治疗费等。上述5-10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拿到。
3、2018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5176元/年(8765元/月)。各等级赔偿金额标准陈律个人理解原则上均应按8765元为基数计算,但考虑到2019年6月21日上海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过渡衔接政策,本文暂以过渡政策中的8211元/月作为各等级待遇的计算标准。
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
5、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8、在重大工伤或工亡案件中,因用工单位工伤缴费工资过低,可能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差额部分的工伤待遇,应由用工单位补齐。在工亡或1-10级工伤案件中,可能存在工伤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造成抚恤金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或伤残津贴差额等待遇差额,差额部分应由用工单位补齐。
抚恤金差额成功案例和伤残津贴差额成功案例陈律工伤律师团队在全国各地有不少成功案例,大家可以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陈律的相关案例文章。
9、有些工伤案件中,同时存在交通事故等第三人侵权,那么,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等第三人侵权赔偿两个赔偿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本工伤赔偿标准不适用于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关于上海市2019年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家可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陈律的原创第329篇工伤文章:2019年度上海市交通事故侵权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0、在重大工伤案件中,可能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存在工伤赔偿和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两个赔偿,两个赔偿可同时获得赔偿。另外,在职业病工伤案件中,可能存在工伤赔偿和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两个赔偿,两个赔偿可同时获得赔偿。
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成功案例,陈律工伤律师团队在浙江省绍兴市为一位祖籍四川的尘肺4级工伤者除按月从社保领取伤残津贴之外,还争取到职业病一次性单独民事赔偿57万元,该成功案例大家可以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
11、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上海市各区县。
12、请全国各地伤者及工亡者家属注意!因受伤者或工亡者的本人工资、全国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工伤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地方性工伤法规等规定,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人社局或统计局咨询。
13、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律原创工伤文章之第328篇,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章均可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