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找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高速路多收费,谁打官司才赔谁的钱

时间:2022-11-16 00:33:12来源:法律常识

高速路方面不能只就案论案地退还给董律师5元高速通行费了事,还有必要重新准确核算收费基数,把不该收的费减掉。

辽宁沈阳到康平的高速公路两个收费站之间的里程是82千米,却收取87千米的高速公路费,这多出的5千米,要多收取5元钱。高速方面认为收费站外5千米外沿线是高速公路工程的一部分。沈阳律师董茂强认为这5千米并不属于高速路。经过6场诉讼,今年8月30日,沈阳市中院终审判决,高速方返还董律师5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然而当地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判决生效后,该路段的收费标准并没有因此改变。

董茂强律师胜诉了,于个人个案而言,这是值得欣慰的。但是,高速路方面并没有因为败诉而调整收费标准,将多算的5千米道路排除在收费长度之外,依然在向车辆多收费,于公众利益而言,董茂强胜诉的意义非常有限,这又让人感到无奈。

对存有争议的5千米路段,高速路方面缺乏收费的法律依据和审批依据,且法院审理查明,该路段的养护管理由地方负责,而不是由高速路方面负责,与高速公路的标准不是同一标准。且有多个路口供行人、非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进出该路段通行,该路段也未修建任何高速公路标志和有关设施,根本就不是高速公路。

显然,法院的判决已经依法确认了高速路方面就存有争议的5千米路段多收费、乱收费的事实,这一事实所牵涉的并不仅仅是董茂强律师的个人利益,而是关乎众多不特定通行人的利益。实际上,根据董律师的表态,他如此执着地利用两年时间连诉6场,绝不是为了个人,为了区区5块钱,而是为了所有走这条高速公路的司机,为的是公共利益。

高速路方面不能只就案论案地退还给董律师5元高速通行费了事,在履行了个案中的判决义务后,还有必要及时反思多收费问题,重新准确核算收费基数,把不该收的费减掉。

高速路收费是政府定价行为,不是市场行为,高速路方面不能想多收就多收。发改、物价等收费审核监督部门应该将法院判决当做一条案件线索,积极介入,全面查清高速路方面存在的多收费等问题,堵住高速路的收费“黑洞”,维护通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英锋(律师)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