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2:54:35来源:法律常识
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
驾乘车辆,安全第一。近年来,汽车涉水遇险事故屡有发生,且死亡率高,如何有效破解这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希望从立法角度出发,用法律约束汽车制造商设计时增加必要工具,在易发生涉水遇险公共地带增加救援设施,使涉水遇险车辆能快速实现自救和救援,最大程度保障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据郑州市公安局公布数据,截至2021年7月6日,郑州机动车保有量达490.1万辆。“7•20”河南特大洪涝灾害期间,郑州仅京广快速路隧道,就有200余辆车拥堵被淹,期间约有40万辆车涉水受损。张家祥认为,虽没有明确报道涉水汽车内死亡人数,但对于汽车涉水遇险问题,却不得不重视。
他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7年—2019年,中国交通事故年均发生数23.19万次,交通事故年均死亡人数6.3万人,这意味着,平均约8分钟就有1人因车祸死亡。在诸多汽车事故中,汽车落水、坠水等涉水事故死亡率最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汽车落水事件达300余起,车内驾乘人员获救者不足10%。
如2013年4月30日,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一军车落水,1名年仅20岁战士牺牲;2016年12月2日早6时许,湖北鄂州一辆金杯面包车在庙岭镇葛庙路栈咀大转弯处冲进路边水塘,致18人死亡;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江中,车上15人全部丧生;2019年2月11日,陕西汉中宁强县一辆12路公交车坠落嘉陵江,所幸入水较浅,车上15人有2人死亡;2019年12月21日上午,吉林一辆大客车在通化市东昌区206医院附近侧滑坠落江边,致6死多伤;2020年12月1日晚7时许,辽宁省台安县达牛镇茨榆村附近一私家车坠入池塘冰窟窿,造成车内5人中3人遇难……
张家祥认为,对车辆涉水事故认真反思、总结事故原因并汲取教训,非常紧迫且必要。根据专家统计和专业人士水下实验,加上汽车涉水后车内获救的人员讲述经验,汽车落水造成驾乘人员死亡主要有6种原因:一是缺氧窒息;二是汽车电路断电,水压过大,车门无法打开,无法及时逃生;三是车内没有击碎车玻璃的工具、车玻璃硬度较大难以击碎逃出;四是车玻璃被水压冲击破碎后严重伤人至死;五是汽车坠入水中时产生的冲击直接撞人死亡;六是溺水死亡。
因此他建议,第一应以立法形式或在有关交通、安全等法规中增加条款形式,规定所有汽车特别是小汽车,在出厂前必须安装汽车涉水后的自动漂浮装置和功能,包括汽车本体、前气囊和后气囊等。经网查,汽车涉水后能自动漂浮的装置已经有厂家和科研机构研制成功,并申请了专利技术。
第二是要求汽车厂家在车内必须配置救生锤、自动大音量语音警报求助器、生氧面罩、救生衣、气囊、呼救灯、自动充氧气瓶,以便逃生时敲碎车窗玻璃,车内驾乘人员快速佩戴逃生装置,获得更为充足的逃生时间,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
第三是交警在执法时,查验路驶车辆内是否携带配置有以上工具或设备。
第四是学车人员驾照考试时,要增加汽车涉水自救考试内容。
“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让每一家汽车生产厂家、每一位驾乘人员都知道,汽车上必须配置或携带必要工具和设备,以及汽车涉水后的自救逃生方法。最大可能地增加汽车涉水遇险后的生存空间。”张家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