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5:31:31来源:法律常识
窗外已是万家灯火,我正在办公室翻阅几本厚厚的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案的案卷。熟悉的案情,让我想起4年前办过的一起类似案件。
2017年3月5日,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接到群众房某的报警,声称自己被上海某检察院的检察官骗走了140余万元。
办案民警在询问过程中,逐渐了解到本案的来龙去脉:2017年2月20日,房某接到来自上海的一个座机电话,电话那边的人自称是上海的民警,告知他的一张银行卡涉嫌一桩洗钱案,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公安机关已将他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要求他配合他们调查。
房某担心对方是骗子,在网上查询该座机号码,结果发现该号码确实是上海某派出所的电话,于是信以为真。
紧接着,房某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某检察院的检察官,要求他向检察官解释,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在这位“检察官”的引导下,房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入自己全部积蓄140万元。之后不久,房某的140万元被陆续转出,他再也无法联系上这名“检察官”了。
这是一起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案,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于同年3月10日派侦查人员赴我院商讨本案。我院指派我提前介入该案,加入专案组为其提供法律支持、引导侦查。
我介入后,发现本案的唯一线索只是一个电话号码,且该电话号码系通过改号软件进行过修改,要核实诈骗分子的身份、实施犯罪所在地点、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都极其困难。
但毕竟也算有线索,我立即与公安机关协作调查,建议力争在这唯一的线索中寻找到突破口。经过技侦民警的努力,终于从电话号码这一线索,顺藤摸瓜梳理出该团伙作案地点、人员情况、组织架构。
原来,该团伙系在柬埔寨金边作案,由台湾籍男子王某为首脑、重庆籍男子黄某等人为管理人员,招募了数十名大陆籍人员为一二线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冒充大陆公检法人员并以大陆居民为对象的电信诈骗犯罪。
锁定诈骗团伙以后,我们又面临着新的难题,即如何实施境外抓捕、如何境外取证、如何与国外司法机关协作?
2017年4月26日,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涉案团伙首脑王某和几名骨干成员即将乘飞机归国,并于27日晚到达广州白云机场。接到这一消息,公安民警提前到达广州对王某等人实施抓捕,我于次日飞往广州。
经过通力合作,专案组成功抓获涉案团伙首脑王某和几名骨干成员。我立即引导民警对王某的随身物品、名下财产、电子证据进行了取证和现场勘验,固定涉案的相关证据。根据王某和团伙骨干成员的供述,结合专案组的研判,同年4月29日、30日,专案组对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展开全国同步抓捕,抓获团伙成员32名,截获手机、电脑等重要电子证据53台,扣押涉案资金70余万元,查封房产两套、汽车一辆。
这次行动使得涉案团伙成员全部归案,结合本案的相关线索,专案组继续扩大战果,于当年夏天分三次赴柬埔寨,配合柬埔寨警方又打掉三个电信诈骗团伙,抓获诈骗犯罪分子56名。
四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前后被打掉,该案办理大获成功,在全国和全省都有影响。该案成为当年四川省检察系统引导侦查的经典案例,我也因此荣获三等功。
合上案卷,我低头沉思,电信诈骗犯罪无孔不入,冒充法官、检察官和民警骗钱可谓是犯罪手段上的“小儿科”,但如此骗术还是有人“入套”,不禁让人叹息。想到这里,我决定尽快把案卷中的这个骗子“法官”送上被告人席,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我要向旁听群众好好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的知识。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