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6:05:23来源:法律常识
人们都说,购车后,车辆出现问题时,有些经销商的真实服务态度才会体现出来。在交付了订金之后,车主还没有提到车,就已经存在各种消费纠纷。本周南都汽车收到的投诉案例中,有东风日产经销商就被消费者质疑通过报低价抢夺客户资源的恶性竞争手段,也有沃尔沃经销商拒不退还订金的做法,引起了消费者不满。
订金只要进账就不能退?
投诉人:唐小姐
事情经过:9月15日,唐小姐在深圳宝安车展上看中一辆沃尔沃XC60 T5 智远版,现场跟经销商销售人员谈具体车型和价格,确定之后交了30000元订金。对方给了她一份报价单,里面有一条额外的强制性消费条款-第2年和第3年的保险要在4S店购买,而且要交3000的押金。
9月16日,唐小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不能买车,于是联系销售人员想退订。之后有客户经理让其9月18日到宝安沙井的德利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协商,9月18日到店后,客户经理态度非常强硬,不给退订。而且称,无论什么理由,都是不能退,他也做不了决定。唐小姐提出希望和店长或者总经理谈,该客户经理又说只能和他谈。唐小姐希望他出具一份领导答复不能退款的书面文字资料,对方也不能出具。
后来,唐小姐投诉到了消协,近一个月后消协才回复说商家不同意退订,还说只能协调没有执法权,让她找其他渠道维权。
点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吴芸律师指出,订金仅作为预付款并不具有违约金性质。因此,在唐小姐未购得车辆的情况下,销售公司应当退还收取的30000元订金。而现实中,销售公司也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所以,建议唐小姐先与销售公司就退还订金事宜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后,可通过诉讼途径要回订金。
经销商低价吸引客户有“猫腻”
投诉人:叶先生
事情经过:10月7日,叶先生在中山大道日产东风南方黄埔店看车,选中一辆全新轩逸,当时他和销售员谈好车价并交纳5000元订金,两周后提车。但是现在销售员通知,由于他给的价格太低,厂家不同意,所以交易被取消,退回其5000元订金,但没有其他补偿,他认为不合理。后来叶先生打电话到日产厂家,客服人员表示,厂家并不管车辆的最终售价,只管裸车供应给4S店,最终售价由4S定。对此,4S店销售人员解释,其实当初他们给他报的价格,店方也有利润空间,但是申请报上去以后,厂家就是不批,他们也不清楚什么原因。
点评:现在有些品牌的经销商在一些购车旺季或者车展搞活动等特定的促销节点时,为了不让客户流失到竞争品牌那里,自己也能达到"完成"订单任务的目的。销售人员会采取一种根本不可能兑现的低价,先留住潜在客户,然后后期再采取加价或者退还订金的方法,进行非正常竞争。
而从法律角度分析,订金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买卖交易过程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也不具有惩罚性。
在此案例中,4S店不履行义务虽无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作为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叶先生认为4S店存在缔约过失或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可另行向4S店主张赔偿。
栏目主持:梁罗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