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20:03:11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
刘伟渊 金融与刑辩律师 最高检民行案件咨询专家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鑫泽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未经刘伟渊律师团队许可,不得转载)
王某某、陈某某因商务出境需求,在违规中介的安排下办理商务签证,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本团队律师为两当事人提供辩护,历经近一个月,经两次申请取保候审失败,最终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获不予逮捕,在第37天改为取保候审获释。
2021年10月6日,王某某、陈某某被广州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3日,两当事人委托律师第一次申请取保候审,被驳回。本团队律师于10月14日受托继续为两人提供辩护,于2021年10月25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继续以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为由继续驳回申请。
团队律师紧跟案件程序,于2021年11月5日获悉两人已移交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本团队在深入细致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提供广州市同类案件的取保候审的大数据报告,并提供该区近年来对于此类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及取保案例,举重以明轻。审查逮捕期间,律师多次与经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并陈述理由。2021年11月11日,家属们经历了一整天焦虑的等待,最后在下午接近六点时分,分局经办警官通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请家属立即过去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两位当事人于当晚获释走出看守所大门。
该案几经周折最终能获得不予逮捕,有赖于检察官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该案后续将由办案单位继续侦查,本团队律师将继续跟进并提供有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