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8:29:22来源:法律常识
这一点,很多当事人容易理解偏了。
首先,律师和当事人双向选择,你可以选择这个律师代理你的案子,也可以不选择,选择哪个律师是你的自由。而律师也不是你选了,就一定要给你服务,即使你开的价合适,因为律师也需要选择当事人,大家地位平等。因为本身律师代理案件,也是和当事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双方都是在此合同下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
签订合同之后,律师全力以赴代理案件,但还有一个前提,即在合法的情况下,后基于此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同时包括两块:
1、一是律师的代理全程要合法,比如律师不能教唆当事人(例虚假诉讼);当事人真的要让律师帮助怎样(例伪造证据),律师要拒绝,即使后续当事人解除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律师赚不了钱了,但也必须这样。因为律师毕竟是法律之师,区分与一般的委托合同的身份基础。所以违法犯罪的事,律师不做。
2、二是律师一定要在对案子深入、全面进去,不能懈怠。每一个进入诉讼的案子,当事人找律师的,都没有简单的。里面至少都有一个、二个、数个麻烦的点需要琢磨、需要捋顺、需要针对、需要防备。尽力使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有利的点从大到小。而且不能怕得罪对方当事人(当事人也一样,诉讼就是矛盾爆发的后果,只是说在不要刻意激化矛盾前提下(比如不要言语侮辱、不当行为等),一定要合法硬气、据理力争。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