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9:42:09来源:法律常识
青岛城阳:新房实际售价超备案价一倍
昨天,记者对青岛莱西的部分楼盘进行了关注。地产商的实际售楼价格超出房屋备案价格近一半,主管部门则束手无策。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其中第9条明确指出: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这样的规定在莱西市的部分楼盘成了一纸空文。而无独有偶,在青岛城阳区,同样的问题则更为严重。
在城阳区一家名为泰晤士小镇的售楼处,记者仔细观察后没有找到在售房屋的价格公示。询问销售人员,记者得知,这里的房屋销售价格为每平米14000元左右。
备案价每平米7000多,实际售价14000元,泰晤士小镇的房屋实际售价高出备案价6、7千元之多,而类似的情况在城阳区的其他楼盘同样存在。销售人员提到,由于超出备案价格以外的房款无法在银行申请贷款,因此,超出部分需要和首付房款一并支付。而当记者对这种销售方式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时,销售人员却给出了这样的答复,0605城阳所有售楼处都是这种模式,房管局控制到这个价格,开发商赔本就卖,因为周边房价都起来了,这么便宜卖,谁也不愿意。
房产管理处:还需进一步调查 物价部门:公示价格应为市场调节价不是备案价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房屋销售人员的表述,那么当地主管部门对于问题的真实态度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首先来到了城阳区房产管理处。
房产管理处的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确实会不定期去各个售楼处进行检查,对于售房价格不公示的情况,他们并未发现。而房产管理处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在听到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后,在办公室直接拨通了泰晤士小镇楼盘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楼盘负责人当即表示,马上公示房子的价格。
而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慎重确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预售方案提报的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进行合理指导。对于涨幅明显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可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泰晤士小镇超出备案价一倍进行销售的做法,房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认同开发商这种方式的话,就签合同,如果不认同的话就不买。
那么,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是否该受到处罚呢?在房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看来,实施处罚的应该是物价部门。然而当记者来到城阳区发改局物价收费管理科时,工作人员却并不认为应该把开发商在房管部门的备案价格作为公示价格。
对此,律师进行了政策解读,商品房的备案价是指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提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的价格。这个价格不能够超出房管部门公布的限价标准。也就是说物价部门的备案价和房管部门公布的价格以及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必须实行三价统一。
按备案价开发票 开发商是否偷漏税?
显然,城阳区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并不认为商品房销售应当三价统一,他们更认可所谓市场调节形成的房价。房管、物价两个主要监管部门的态度也让城阳当地房价失去调控。而除此之外,售楼人员向记者所说的另一个细节则同样令人担心。购房合同里只能显示房屋备案价格,其余高出的部分不能在合同里体现,也不能开具发票。此外,销售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多出的这部分钱包括了赠送的两个车位。售楼人员表示,多出的部分虽然开具不了发票,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有好处的,因为限价购房者可以少交很多税。
对于开发商的做法,税务部门表示调查那么多企业,没有一家偷税漏税的,额外收的这些,也申报了,也都全部查过。随后记者提出质疑,既然进行了相关申报为什么不能开具发票?城阳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遇到这种问题,购房者可以来找他们投诉,不过,必须要留下投诉者的个人信息。
在城阳除了感受到开发商的任性、房价的失控更多的则是主管部门的不作为。那么,对于青岛莱西市、城阳区所存在的房价乱象,市级主管部门又会有何举措呢?记者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