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23:49:56来源:法律常识
每一场接待,每一个矛盾化解,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蕴含着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炙热情感,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坚定初心。
“感谢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谢党泓博律师帮我化解了危机”,2022年8月22日上午,郭女士等人将一面绣着“社会良心,法律卫士”锦旗送到了新区政法办公室,诚挚表达了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党泓博律师的谢意。
2021年5月1日,郭女士作为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陈女士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订立书面续租合同。林女士作为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之一,由于个人原因在房屋中受伤,后以房东未对房屋设置相关安全措施为由,向郭女士提出巨额赔偿。郭女士在无助之下找到了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泓博律师热情接待了她。经过详细了解事情经过,核实情况,党律师依据《民法典》为郭女士详析责任归属,告知其规律依据,应当把握的事实证据等,帮助其撰写了《房屋租赁合同到期通知函》发送合同相对方陈女士。一系列的举措为郭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大家达成一致,林女士放弃不合理巨额索赔,郭女士、陈女士顺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对此,郭女士非常感激,特别制作锦旗以表达谢意。
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有温度的服务,主动跟踪服务,使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更丰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统计,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以来累计接待群众咨询397件,处置信访对接案件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
(深圳侨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党泓博 罗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