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请律师还是找关系好,刑事律师如何掌握谈案及收费的艺术知识

时间:2023-01-04 00:40:37来源:法律常识

往期干货

律师团队如何实现业绩增长?做好这三件事

律师如何提高生产力,这四个“宝藏”APP很实用

律师谈案时,如何挖掘客户的内在需求?

以下文章来源于《刑辩律师办案指引》(节选),作者:徐永兴;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私信联系删除


一般来说,谈案是收费的前置环节。一个案子只有跟当事人谈透彻,当事人认可律师的能力才会进入谈费用环节。谈案直接体现一个刑事律师的综合能力,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精准地抓住案件的突破口和争议点,迅速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并建立委托关系,经验不足的律师即使全力以赴,几个回合下来也可能不见成效。谈案是门艺术,笔者结合自身经验,就刑事律师的谈案及收费谈点心得。


规则一.第一印象奠定当事人是否委托律师的心理基础


刑事辩护关乎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刑事律师作为生命、财产和自由的维护者,应当给人一种正直、正派、担当、干练的印象,这种印象会通过当事人的视觉转化为心理认同。这里的“印象”从本质上说是刑事律师的气质问题。刑事律师的气质不应当是刻意伪装出来的,而是流露于举手投足间的自然气息。如果当事人在谈案阶段察觉到刑事律师的气质有伪装和做作的痕迹,基本不会建立委托关系,因为当事人会怀疑律师的人品和职业操守。


规则二.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


在遭遇一系列变故之后,当事人往往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惊恐和不安,他们迫切地需要律师的帮助和温暖。在交流过程中,刑事律师要诚恳而谦和,要有基本的礼仪礼貌,给当事人一种情感上的归宿感和认同感,让当事人知道律师和他站在一条战线上“并肩作战”。刑事律师不能一副趾高气昂、高高在上的姿态,也不能扮演“第二公诉人”或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被告人的行为妄加评论。


在经历了惊恐和不安后,当事人往往有倾诉的欲望。谈案过程中,刑事律师要学会倾听,不要轻易打断当事人说话。如果当事人的陈述抓不住重点或者不断重复,可以进行适当的引导。解答当事人咨询问题的时候,针对一些专业术语要进行适当释明,必要的时候可以结合案例进行解释。谈案的时间不宜过长,不然当事人会觉得律师整天无所事事,律师可以根据不同案情合理控制时间和节奏。


刑事律师如何掌握谈案及收费的艺术?

规则三.专业为王


一个刑事律师的外在形象如同礼品的包装盒,没有一点装饰显得没有品位,过度包装又给人不务实之感。因此,对“度”的拿捏非常重要。


当然,当事人的根本需求不是盒子,而是盒子里的东西。当事人花钱是为了获得刑事律师的实质性帮助,而非请个只会“花拳绣腿”的摆设。专业度不仅是刑事律师谈案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而且也是刑事律师安身立命之本。在谈案的时候,刑事律师可以根据案情,从法律法规、法理、刑事政策、司法惯例、国家政策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解答当事人的困惑和疑虑,让当事人相信律师有能力办好这个案子。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事人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水平越来越高,尤其是在一些职务犯罪中,当事人不仅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而且法律知识运用非常娴熟,这对刑事律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不是临时上门的当事人,刑事律师谈案前最好做一做功课,比如如何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查找相似判例、制定初步代理策略等。功课做得越好,谈案时就越自信、从容,被委托的可能性就越高。在影响刑事律师谈案成败的因素中,专业度是影响最大的。


规则四.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刑事律师要坚持案卷中心主义原则,不能过分相信当事人的陈述。由于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被限制,谈案的时候往往都是家属或单位代为进行,他们不是案件的亲历者,对案件的真相和细节并不完全知情。从人性趋利避害的角度来看,他们在介绍案情的时候往往避重就轻,只说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而忽略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如果刑事律师仅根据他们的陈述就贸然对案件作出猜测和结论,不仅显得不够谨慎,而且会给自己制造很多职业风险。


规则五.刑事律师可以对案件结果进行预判但不能承诺


谈案的时候,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律师对案件作出判断和承诺。如果律师不对案件作出判断,当事人就会觉得律师没有把握;如果律师对案件结果作出判断,最终案件结果和之前的判断差距较大,当事人就有可能投诉律师并要求退费。这让有的律师感到很为难。针对这种情况,刑事律师可以对案件结果作出预判,但是应当坚持假定条件不变原则,回答当事人的时候可以说:由于我们现在没有看到案卷材料,我们无法对案件结果作出客观的分析和判断。


如果案件事实真如你所言,在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我们认为该行为怎么样,结果可能会是什么样,但这并非案件的最终结果,最终结果还得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对案件结果进行预判,但是不允许对案件结果进行承诺,这是禁止性规定。因为一旦允许律师对案件结果进行承诺,为了获取承诺的对价利益,刑事律师可能会实施伪造、编造证据或实施贿赂的行为,从而制造更多的违法犯罪。刑事律师对案件的结果进行承诺,相当于给自己“埋下一颗地雷”。针对一定要律师承诺的当事人,律师可以实事求是地说法律禁止我对案件结果作承诺,但是我可以向你承诺,如果我接了你这个案子,我会全力以赴去做。


刑事律师如何掌握谈案及收费的艺术?

规则六.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谈案过程中,无论是专业问题还是非专业问题,刑事律师都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不要对当事人撒谎。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专业问题自己记不清或者不知道,可以实事求是地告诉当事人需要核实一下,不能不懂装懂,更不能临时造法。如果选不假思索地回答当事人的专业问题,当事人可能会一本正经地指出律师的谬误之处,让律师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如果是非专业问题,律师撒谎被当事人发现,当事人会对律师的人品产生怀疑。


规则七.尊重被告人


刑事律师不是批评家,谈案过程中,要尊重被告人,不要站在道德至高点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道德拷问。比如,在一个强迫卖淫的案件中,律师义愤填膺,直接指责被告人说:你还是不是人?此言一出,双方必以尴尬收场。不可否认,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但是,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要秉承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规则八.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持距离


刑事律师在谈案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果不是案件之必需,刑事律师要把握分寸,不要有过度的猎奇心理。有的当事人私生活比较复杂,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当事人不想更多的人知道。尤其在谈案阶段,如果刑事律师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当事人会认为律师心术不正,图谋不轨。


规则九.尊重同行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支付能力比较强,对律师的要求很高,总觉得委托的律师水平不够,可以请到更好地律师,一个案子往往会换几拨律师。谈案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之前委托过其他律师,不要轻易否认同行的工作成果或贬低同行,即使同行的业务做得比较粗糙,也不宜当着当事人的面予以消极评价。律师可以谈自己独到的辩护思路和辩护方法,但不要以贬低同行来显示自己的过人之处。因为,很多时候解除委托并非全是同行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当事人自己的原因。


规则十.毫无保留地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在谈案中,律师要毫无保留地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因为有的案子需要几个回合才能确定委托,当事人出门之后可能会找另一家律所进行咨询。如果律师保留了咨询意见,另一家律所的解答更专业,当事人就不会回来了。不要担心给当事人的解答过于具体和专业,当事人自己去操作,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刑事案件跟民商事案件不一样,刑事案件对身份有要求,很多事情只能以律师身份才能做。当事人内心有一杆秤,如果律师的解答最专业,无论转了多少家,他都会来签合同。


刑事律师如何掌握谈案及收费的艺术?

规则十一.适当包装自己


律师行业是一个表面光鲜亮丽的行业,很多人对律师的印象停留在电视剧和电影里的精英形象。律师在谈案的时候要满足当事人对这种形象的期待。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自己置办一身不错的行头,虽然这些不一定代表刑事律师的能力,但我们要洞悉大众心理——消费和收入呈正比关系,收入和能力呈正比关系。适当的包装,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规则十二.不同客户制定不同的接待标准和规格


刑事律师要根据情况制定不同的接待标准。如果案情比较简单,可以一个人接待;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和职务都比较高,最好组织团队接待。团队谈案一方面可以向当事人显示团队的实力;另一方面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板,在谈案过程中,律师之间可以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从而提高谈案质量。


规则十三.把握好谈费用的时机


一个案子应当在什么节点跟当事人谈费用,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做法。有的律师会开门见山对当事人说:我最低收费是多少,你要是有支付能力我们就谈,反之就没必要浪费时间。这种方式不可取,因为见面就谈费用,当事人会觉得律师眼里只有钱。即使当事人比较着急,上来就问怎么收费,也不要着急报价,而应当先谈案子,先看案子能不能代理。当刑事律师把案子分析透彻,当事人内心建立起信任的时候,即使律师的报价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也会想方设法签合同。


规则十四.让当事人及时付款


双方签署合同之后要让当事人及时付款,因为律师提供的服务是知识和经验,主要成本是时间和精力,如果签完合同当事人没有付款,律师也没有实际投入工作,合同就是几页废纸。有时候签完合同律所的行政人员可能已经下班,这种情况下要想办法让行政人员提供帮助,让当事人付完款再离开。当事人签完合同没有付款,出门之后可能会再找几家律所进行对比,其他律所旁敲侧击得知上一家律所报价一百万元,果断给当事人报价八十万元,当事人可能就一去不返、即使当事人带的费用不够,也要让委托人先支付一部分,当事人付完款就不会再有其他想法和念头。


规则十五.“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签合同和收费只是双方合作的前提条件,刑事律师不能收完费就不管不顾,最根本的是要实际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不少律师在谈案阶段表现得非常积极,签完合同收完费就变了个人,该去会见不去会见,该出具法律意见不出具法律意见,该跟司法机关沟通不沟通,什么事情都以司法机关的问题为由给自己开脱,庭审中只会千篇一律地讲初犯、偶犯、认罪悔过态度好等套话。这种律师的品德存在问题,必然会遭到当事人的投诉,市场只会越做越窄。


规则十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在谈案前,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刑事律师可以了解一些当事人的先进事迹、社会任职、社会荣誉以及过往业绩和成就等,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当事人的需求。适当地了解一些当事人的正面信息,不仅会让客户感觉到尊敬和重视,而且有利于消除陌生感和距离感,促进双方有效交流并建立信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必须是正面信息,而不能是客户的负面信息,否则,效果可能事与愿违。


规则十七.“买卖不成仁义在”


刑事律师在谈案过程中,要体现出一个刑事律师应有的修养和胸怀,不能因为当事人不准备委托就冷眼相待。即使当事人表示暂时不委托,刑事律师也应当热情相送。很多时候,成功和失败就蕴藏在这些细节之中。如果律师为人处世做得到位,当事人内心会感觉欠律师一个人情,有法律需求的时候自然登门造访。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打官司 合同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拆迁人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期限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兵法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