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1:34:35来源:法律常识
当遇到征地拆迁时,很多人都觉得自己能走上人生巅峰,成为“拆一代””拆二代“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多数人面临着的问题则是:“为什么我能拿到的补偿款只有这么一点,甚至连再次买房都不够用?”
除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外,还有可能是谈判技巧出了问题!
在多年和被征收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律师发现,被征收人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很多被征收人既缺乏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又缺乏跟政府协商谈判的技巧,因而补偿款拿不到理想的数额。
第二种类型,被征收人会在网上查询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自己申请信息公开,自己写起文书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结果收到了信息公开答复但又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做,或者在复议诉讼过程中因提供的证据不足或者提起的诉状不全面而面临不予立案的窘境。
第三种当事人,对征拆了解得相当纯熟,甚至已经自己到法院立案,去打官司,但是,由于自身庭辩经验不足,一审败诉,二审又败诉,在被告的套路里打转。再审的时候再聘请律师,可操作的空间可谓少之又少。
当然了,还有更多的当事人,相信信访能够解决问题,多年坚持信访,错过了诉期,最后再找律师,可这时候,律师也无能为力。
土地征收、拆违的案件在行政案件中的比例高居不下,该类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
征收方或者执法方大部分都是当地政府或者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住建规划部门、发改部门、征迁指挥部甚至是各类领导小组、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等等,涉及部门之多,范围之广,出现了各种文件,有权限做的无权限做的,有效力的无效力的,一般人真的看不出来。甚至开发商也会参与进来,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所以,老百姓面对的是强大的公权力,无论从自身实力,现有资源、专业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征地拆迁类案件专业性较强,遇到麻烦了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
俗话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目前来说,北京有大量做行政诉讼或者说征地拆迁的案件的律所,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
作为行政拆迁案件的“黄埔军校”——盛廷律所,更是做到了系统完备,整合优质资源,以团队办案的模式,优化专业布局,发挥专业集群优势。
同时,涉及对国家及地方土地和征迁方面相应法律、政策的适用,很多法律规定还比较笼统,纲领模糊,导致理论和实践经验均非常欠缺,因此地方律师专门做行政案件以及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比较稀有。
征拆案件,除了对专业度有极高要求,另一方面还要极为丰富的代理经验,但是种种难题,盛廷律师都会通过认真、细致的维权工作和努力,尤其在诉讼中善于抓住每一个机会去争取谈判,调解的机会,激发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说服法官向征收人阐释被征收人寻求补偿安置的合法合理性,获得征收人的信任,减少了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的矛盾和误解,拿到合理合法的补偿款。
因此,被征收人要想提高补偿金额,一是要走法律程序,二是要咨询专业律师,帮助被征收人走法律程序,不建议擅自行动,以免错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