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2:51:12来源:法律常识
3月18日11时10分许,庄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大郑镇姜窑村有人烧荒引发火灾。”接警后,庄河市公安局指令大郑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们全力配合森林消防开展灭火工作,并组织现场村民积极参与到灭火工作中。经过全力扑救,成功扑灭了火情。
经接续调查:村民付某在田地烧荒备耕时,因起风火势迅速蔓延,将邻地的松树苗烧毁,后火情被及时扑灭。到案后,付某对其烧荒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提醒
眼下正是农民春耕备播的季节,又值清明节临近,烧荒、祭扫期间用火不仅容易引发火灾,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还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吸取付某的教训,严禁烧荒,文明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