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5:46:37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以下情况,律师可以申请阅卷吗?
1、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
2、当案卷移送到了检察院,律师才有权利申请查阅卷宗。
3、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律师阅卷方式分为线上阅卷和线下阅卷,那么线上阅卷和线下阅卷该如何申请呢?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等不得进行线上阅卷的案件,律师需要到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窗口进行申请阅卷,阅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委托函/法律援助函。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不是当事人,则需提供证明委托人和当事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身份证号。
6、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及律师电话。
2022年至今,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共处理律师阅卷申请40余件,通过线上12309申请+线下现场预约的方式,做好律师互联网阅卷推广工作,进一步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为切实保障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