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6:38:31来源:法律常识
芃女士问:去医院做完肿瘤手术,感觉肿瘤还在怎么办?
律师回答:(冒汗中,这算是个问题,但不算标准的法律问题吧)建议先和主治医生进行沟通协商,必要时再进行检查,如果已对该医院丧失信任的话,可以换一个医院做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如果检查发现没有问题,建议排除一些心理因素,例如类似“幻肢”之类的,去做一些精神解压或心理疏导;如果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议向主治医生反馈,也可以向医院领导反映,必要时请求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介入。
特别备注: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疑问和困惑在所难免,毕竟专业性太强。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属于医疗损害的 ,当然如果放任不管的话,说不定会演变成医患纠纷也是有可能的。
那什么是医疗损害呢?医疗损害,包括了常说的医疗侵权和医疗事故,更简单说就是两类,一是有明显过错的,另一种虽然没有过错,但有过失,恰好没有满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操作要求的,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那么,作为医院/治疗机构/医生护士们如何做好防范呢?应该做好以下操作:
一、友好充分的沟通协商,必要时做一些心理疏导。说好听的,只要你说得好听了,甚至可以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效果,如果你一开始态度强硬、摆臭脾气,没事都会变有事。就算是律师,几分钟说清楚的案子,往往要谈一个多小时,为什么?因为大部分时间都在心理疏导,你说的专业对方大多数听不懂,但是心理焦虑的客户/患者确实需要一些缓和;
二、保障患者知情权,告知病情和医疗措施。特别是打针吃药之外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必须说明风险,顺带告知替代方案或保守方案,征求本人(特殊情况下征求成年近亲属)的同意,签署类似《风险告知书》和《医疗方案确认书》;
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范要学好,最好有书面《治疗/操作记录》;《病历》也要保存好同时做好隐私保密,最好是第三方可靠平台或电子数据存档,出了事方便说明;
四、医疗产品、耗材、药品质量要保证,和供应商/中标人的协议要细致清楚,最好追加有厂家、经销商作为保证人,或者要有保险公司承保,最后在协议上写明违约金和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云云……另外内勤或库房要设置提醒或定期检查是否过期的问题;
五、除非你是运用中医学的整体治疗的理论,西医的话别要搞出头疼看脚的笑话出来,其他低级错误也最好别犯,例如一天吸氧25小时……
六、医疗水平达不到的,尽早说明,要么在病历医嘱中强调,也可以单独出具《情况说明》或《转院建议书》,做不了的活别默默兜着;
七、遇到一些紧急情况联系近亲属不能的,主治医生千万别擅自主张,必须报领导,不然轻者垫医药费,重者坐牢;由领导讨论一下,出事了相当于多几层防护罩不是?
八、遇到闹事的,先保存好视频(有的监控只能缓存半个月左右),没有监控也别担心,由两名以上医疗或护理人员在书面操作记录中说明一下,有事还能做个见证;最后一手就是先下手为强,主动报警或主动打报告给健康局说明,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是?
反过来说,以上医院没做好的话,就是患者对付医院的指南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