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6:37:57来源:法律常识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精致美丽,是当代人普遍拥有的美好愿望。因此,随着现今物质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容整形活动逐渐成为一种时尚潮流。同时,各种各样的医美整形医院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但是,各个医院的技术水平却难免参差不齐,整形之后明艳动人当然是皆大欢喜,但是整形之后如果变成“畸形”,却不免要引起一系列困扰与纠纷……
李女士是一名职业演员,为了让职业生涯更加顺利,也为了满足女性爱美的天性,李女士自2015年到2017年三年间,先后到北京一家医疗美容诊所进行了六次整形。但是虽进行了如此多次的医美手术,李女士却认为整形效果依旧不佳。为此,该医疗美容诊所又多次为李女士进行修复手术,却也未达到术前的预期效果。
直到2017年某日,李女士再次到该医疗美容诊所处进行“硅胶假体隆鼻及自体耳软骨隆鼻”手术时,竟发现本次术后效果直接成了“灾难”:李女士发现自己的耳朵出现了耳廓塌陷等问题,这家诊所竟然把自己的耳朵整成了畸形!
李女士认为,自身耳部严重畸形的原因就是这家医疗美容诊所在手术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导致的,不光如此,这家医美诊所还存在着严重的欺诈行为,该诊所在广告宣传中展示的术后效果与本次整形产生的实际效果差距可谓是天差地别。
何况,李女士本身还是一位职业演员,其工作性质对个人的外貌形体有着极高的要求,但是由于该医疗美容诊所的过错,使得李女士丧失了多次演出机会,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及精神损失。
对此,李女士向法院要求该医美诊所应当支付其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以及因其欺诈行为应承担的赔偿共计28万余元。
近些年,随着如上述案件中的医疗美容、整形整容活动的增加,医美纠纷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综合近几年全国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来看,此类纠纷被认定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我国法律对此明确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因此,我国法律是明确保护因为医疗美容失败导致相关权利受到侵犯的受害者的。所以,因医美失败而不幸受伤的消费者不必因为担心起诉无门或害怕法院不受理案子而惶恐不安。但是,尽管受害者们可以放心起诉,但也应当准备好必要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的确确是因为医美失败而“受伤”,并且进行手术的医师或大夫的确出了过错。
《侵权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现阶段的法律并没有对医疗美容手术案件进行单独立法或出台相关政策,我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是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章节为依据的。因此,对于医美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是否真正存在过错,要由参加该医美手术的消费者收集证据进行证明。
具体而言,消费者们不仅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还要证明医美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并且这一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自身所受损害发生;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还要证明医美人员在主观意识上存在过错。因此,只有消费者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如上种种情况,才可能维权成功,为自己受伤的身体和心灵争取到相应赔偿。
结合上述案例和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虽明确保障因医美失败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举证责任的过于沉重,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上可能依旧困难重重。消费者们一方面要承担医美失败带来的精神上甚至是生理上的双重压力,另一方面还要艰难的从医美医院诊所收集手术失败的相关证据,这期间要承受的压力与折磨,恐怕还要甚于医美手术的痛苦。
爱美是人的天性,没有任何人有阻挡他人追求美的权力。但是,在追求美的道路上,也要时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健康安全与权利保护。若一味盲目的追求美丽,极有可能带来得不偿失的后果。
(作者:徐骁琦 工作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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