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1:26:59来源:法律常识
【综合报道】近日,中国多地出现的投毒(异烟肼)杀狗事件再次引发了文明养犬的大讨论。讨论的意义在于凝聚共识和智慧,推动问题的解决,而绝不是互相攻击,甚至互相伤害。在养狗这件事情上,也需要从情绪化的对立中走出来,回归到理性的思考上。遛狗不牵绳、恶犬屡伤人、街头狗粪举目可见……狗主人自然难脱干系,但恶意下毒致狗死亡或无故砍杀、虐待犬只,也绝不值得称道。所以,狗之殇,其实是人之过。如何文明养犬,公共服务如何与时俱进成为值得认真思考和讨论的社会议题。
一民众牵着宠物狗在重庆一水上餐饮里游泳。(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爱狗过火,缺失公德
人和狗之间究竟应该有怎样的相处之道?人们争执不休的养狗问题,由来已久。但处在争论漩涡的狗其实挺无辜的,因为所有人狗大战背后,都是人与人的矛盾。
广州《新周刊》报道,爱狗人士总说狗狗无罪,这句话本身没错,但还少了后半句:犯错的是很多狗主人。
在此次拴狗之争前,围绕狗最为人瞩目的是吃狗大战。也就是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舆论大战中,很多吃瓜群众对爱狗人士开始“路转黑”。
吃狗肉是广西玉林的传统习俗,自从2014年在网络上被“引爆”后,此后每年的玉林狗肉节都会受到爱狗人士的极大关注。每到节日临近,“抵制狗肉节,爱护汪星人”的标语被贴满大街小巷,时刻都会感受到爱狗人士和食狗族的明争暗斗。
近两年大家都文明了,因狗大打出手的场景不再出现。爱吃狗肉的当地人在屋里剥着荔枝吃着狗肉,爱狗人士举着牌子高声反对的温和抗议倒是频频上演。情到深处,甚至有人流泪呼吁:“狗狗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掉它”?
随后,拦车救狗的事件屡屡登上新闻:为了狗的生命权利,危害更多公众的权利,极端“狗粉”的行为引起很多人的反感。无独有偶,此次毒狗事件之后,也很快有人走向极端,提出抵制药店出售异烟肼。
对此,有网民直言,养狗自由最重要的前提是不侵害他人的自由,但是爱狗人士和狗主人的许多行为,一再侵蚀公共领域,漠视规则。“我想不拴绳就不拴绳,又没咬到你,你管得着吗?”这种自由,真的是自由吗?
不少狗主人为了自己的方便,纵容狗在小区内随处排泄,或干脆甩手不管,放任宠物狗乱跑,备受惧狗、厌狗和很多中立人士诟病。
北京《人民日报》报道,坐落在松花江边的滨洲铁路桥,1901年建成,是哈尔滨的第一座跨江桥梁。近年来,这座“网红桥”却备受狗屎困扰。有媒体采访发现,不到1小时,桥上遛狗的不下10位,主动处理排泄物的不多。
相比较街头的尴尬,一些安全隐患恐怕更为要紧。流浪狗攻击人的新闻可谓是屡见不鲜。本月初,广东东莞一恶犬在小区内咬伤四人;成都一位13岁少年在所住小区遭没牵绳的牧羊犬撕咬……
所以,尽管狗主人们一边爱怜地看着到处撒野的爱狗,一边向路人反复宣传:“我们家狗从来不咬人。”但是还是无法换取多少人的信任。而在惧狗、厌狗人士眼里,没有拴绳子的狗简直是行走的恶魔。只要狗稍稍有冲过来的势头,恨不得拔腿就跑。
今年2月13日,一位市民怀抱柴犬来到广州越秀西湖花市,引起不少路人围观。(图片来源:中新社)
两种文明的冲突
中国养狗、爱狗和惧狗、养狗两大阵营缠斗多年,为何难分出胜负?这或与他们各自奉行的文明理念有关。
综合北京AI财经社、腾讯“大家”报道,中国资深公益人士姚遥在他的一篇题为《异烟肼毒狗公开亮相,一场没有硝烟的文明之战》的文章中写道,迄今为止,还有人在法律的范围内探讨异烟肼的问题。过去的法律但凡能够有效落地,要么能充分地管制养狗活动,要么能制止异烟肼扩散,今天的问题就不可能爆发。
人类社会的交往方式复杂多变,法律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维持大局面的稳定发展,但不可能永远对新出现的微观冲突进行及时有效地调节。如果一部法律可以包治天下百病,中国今天实行的法律应该是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的“铸刑书”,或者古巴比伦时代的汉谟拉比法典。社会文明的演进,不断要求立法的调整。
法律管不动的狗问题背后,正是两种文明的冲突,一种文明将狗视为为人类使用的自然资源,一种文明将狗视为需要同等尊重的生命。
对中国社会来说,总会有人试图将一种行为模式强加给对方,忽略对他人的冒犯,这种文明上的冲突表现的越来越尖锐。
一些爱狗的人想当然的认为其他人也不会抗拒狗,他们真心不觉得不拴狗绳能有多大的问题,狗不咬人就可以自由奔跑。他们也会对于收拾狗屎缺乏兴趣,误以为其他人对这个问题的忍耐力和自己一样。
厌狗的人会将养宠物狗作为游手好闲阶层的无聊爱好,而不是普通人的常态需求。因为如此,一度养狗成为不能领取低保的标准之一。每每爱狗人士在激进的援救流浪狗以后,质疑声中很大一部分会怀疑,中国还有那么多贫困儿童不去关注,怎么狗就比人还要重要了。
或许正因为如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要想让养狗、爱狗和惧狗、厌狗两大阵营和谐相处,必须让他们在“狗文明”上尽量达成一致,而不是自说自话。
对于养狗的乱象,此前也有媒体评论称,文明养犬关键在于“管人”,治理不文明养狗的关键在于加强对饲养人的约束和管理,增强饲养人的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相当重要。
今年1月31日,素有“春城”之称的昆明气温骤降,街头两只宠物狗也穿上了御寒的衣服。 (图片来源:中新社)
养犬条例难落实
为了让爱狗人士做到文明养犬,除了增强饲养人的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之外,公共管理也需跟上。
综合中新网客户端、北京人民网报道,近年来,随着中国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为规范民众文明养犬,中国多地专门针对养犬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这其中就包括了束犬绳的相关要求。
例如,济南在2017年1月1日实行养犬积分制,其中对于犬主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违规行为,查处时将会被扣分,第二次罚款加扣分,累计12分将会没收犬类,待犬主人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后,才可将犬只以领养的方式带走。
再如,在四川广元,从今年8月1日起,广元开始对违规进入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廊道、绿道等公共场所的犬只或未使用束犬绳牵领的犬只进行捕抓。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规定,暂扣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大城市中,北京早在2003年就实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
按照北京的上述规定,对于违反此项规定携犬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虽然上述城市出台了文明养犬的政策,只是不管在哪个城市,执行起来都有些力不从心。
广州《新周刊》报道,在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说到底,中国不是缺乏制度,而是缺乏执行。城市里大大小小的宠物狗那么多,有几只是正规上牌的?监管机构又是否担负起了城市犬只的管理责任?只有一次次当流浪狗成灾时才派人用棍棒打杀的方式草草处理,引发又一轮的口水战。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分析,从立法角度讲,很多地方都是警方作为主管机构,但他们精力有限,其次,涉及动物管理,警方也没有专业的技术。除了执法难度大,执法不严,惩罚力度本身也不够,违法违规的成本较低。
由此来看,在促进文明养狗的过程中,异烟肼毒狗事件或许能够启发大家思考,但解决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社会文明和社会治理的共同升级。
今年7月13日,众多的流浪狗围绕在准备狗粮的钱凤英身边。62岁的钱凤英是浙江杭州的一名流浪猫狗收养者,24年来自费收养,如今260余条流浪狗、50余只流浪猫正在她的照顾下安适地生活。
(图片来源:中新社)
治理恶犬伤人,或可借鉴美欧法律
治理恶犬伤人,美国和英国的做法或可提供参考。据北京《新京报》报道,在美国《饲养动物管理法》的体制下,狗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其所有人即狗主人在饲养狗的过程中被强制设定了系列义务,比如办理狗执照、注射狂犬病疫苗、外出时必须佩戴狗链和口罩等。
除了用普通法规加强动物的管理,大多数州还颁布了“恶犬法案”保护公众不受到“恶犬”的伤害。
狗主人需要用安全的办法限制狗的活动。若法官认为这只狗身上所存在的危险无法被控制在一个可以被社会接受的程度,狗主人可能会被指令杀死狗或者将狗带离开城市;违反法庭指令的狗主人可能会被罚款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尤其是有狗严重伤人情形时;恶犬的主人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一些州还要求在警示标牌上除文字外还需要有图案或符号,用于告知小孩。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为狗戴上狗链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一经发现,执法机构有权将其没收或者杀死,并且会视情节轻重追究狗主人相关的刑事责任,甚至会判入狱 90天。
不同州的法案中对于“恶犬”的定义不同,但是如下情形将无一例外直接被认定为“恶犬”:
没有狗执照;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在公共场合没有佩戴狗链及口罩。除此之外,还包含如下几种情形:(1)狗在公共场合无端威胁他人;(2)狗有无端攻击或威胁到人及其他家养动物的倾向;(3)狗在未被挑衅的公共或者私人的场合下咬人、伤人甚至攻击人或者其他家养动物;(4)狗被训练或专门被用于斗狗。
英国于1991年颁布施行《恶犬法案》并于近年修订,严惩未履行看护责任的狗主人。
据此在恶犬伤人案中,狗主人将面临的最高刑罚从两年有期徒刑增加到5年有期徒刑,如果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将面临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此外,新的修订案还填补了此前的法律空白,使得恶犬伤人案即便发生在并非公共场所的私人场所,受害者也有权提起法律诉讼,狗主人也须为此承担责任。
2013年3月,年仅14年的英国少女简·安德森在英格兰威根市一位朋友家中作客时,被两条斗牛獒犬及两条斯塔福郡斗牛梗撕咬致死。这一悲剧发生后, 英国民众号召修改相关法律,并展开了一项以简·安德森的名字命名的教育活动,敦促宠物犬的主人更好地履行责任,避免更多类似惨剧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