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5:26:11来源:法律常识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王春
从虞南矿山到海涂猪场,从违建房屋到私建厂房,从花木种植地到葡萄棚……这是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公证处公证员陈晓军的工作轨迹。常年奔忙于各类行政强制执法一线,雨鞋、草帽、一双快穿烂的运动鞋成了他的日常标配。
前不久,因为一个文件的出台,陈晓军更忙了。
这个文件就是《上虞区全面推进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今年6月底前,区直部门实现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全覆盖;12月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纳入公证参与范围,实现业务覆盖率80%以上。
上虞区副区长朱旭恒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上虞积极探索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经公证参与的行政活动与行政诉讼案件投诉率为零,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省公证介入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上虞样本”。
事前把关
纠纷消灭在萌芽
上虞区司法局局长吴焕九说,近年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等举措促使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蓬勃开展,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和征迁任务繁重,压力空前,亟需专业法律服务的保障。
意见的出台让上虞公证处主任范文丰备感振奋。“我们成立了专业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做好咨询服务,确保行政活动、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底线;加强联系沟通,做好事前预案、事中配合、事后完善。”他说。
从上世纪90年代末的小舜江移民安置项目起算,上虞公证处参与拆迁安置已有20多年历史。范文丰清晰地记得,那时上虞一年的拆迁安置面积10万平方米,涉及两三百户家庭,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达20多起,比例在10%以上。而2017年上虞拆迁量达100多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起行政争议。
“过去的很多行政争议案件是从家庭纠纷转化而来的,公证就是要在事前规避协议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将产权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范文丰告诉记者,上虞首创公证参与签约过程的工作方式,在房屋征迁改造签约之前,公证员对被征迁户的主体、房屋权属、委托关系及变动情况层层把关,确认无误后,由所有利害关系人签字盖章并出具公证书,有效降低了因房屋权属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
被征迁的前江村有一户人家向公证员出示的家属关系证明中,户主及其妻子已去世,膝下留有一双儿女。公证员对这份证明进行再审查时发现,原户主育有4名子女,被“遗漏”的两位系被故意隐瞒。
上虞公证处公证员田雅说,在对行政协议主体是否适格的审查中,被有意无意隐瞒、遗漏的情况占到一半,农村出嫁女儿常被排除在财产继承名单之外,每一次公证都是一次普法,目前这些现象已得到彻底扭转。公证从程序上确保了所有利害关系人到场并确认分家析产情况,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由公证人员通过视频连线告知缘由并确认真实想法,避免遗漏房屋合法共有人或继承人,也避免事后“翻烧饼”。
近两年来,上虞公证处共办理房屋征迁涉及的继承、分家析产等公证3700多件,办理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2.1万余件,为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办理保全证据185件,依法拆除和腾空建筑物保全证据106件,没有发生一起群众质疑行政投诉,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
此外,综合运用咨询、提存、保管等专业职能,上虞公证处协助政府处置3起濒危商业楼盘解困、维稳案件,涉及购房户2000多户、商业摊位1200多个,涉案债权债务56亿元,实现政府、企业、群众的多赢。
深度参与
权力晒在阳光下
国有土地收回,房子要腾空,相关部门有没有提前通知到位?屋内财物清点完不完整?赔偿款被拒收怎么办?行政强制执法往往是行政争议的敏感区、重灾区,也是公证可以有所作为的地方。
近年来,从综合行政执法、国土、市场监管到乡镇(街道)等部门,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国有土地征用等行政强制执法领域,均主动申请公证介入,公证处参与程度逾加深入。
在一次国有土地征收中,一家养猪场要腾空拆除,经清点,场内生猪数量超10万头,被集中转移到其他养猪场。陈晓军和其他公证人员全程记录拍摄,留下完整的公证资料。
“政府依法行政、老百姓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陈晓军说,无论是公证书还是公证影像资料都令老百姓相信,日后打官司更容易获得法官采信,执法过程透明公开,对行政双方是约束也是保护。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今,上虞公证处参与办理各类行政强制案件376件。
如今,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日益成为各行政部门、镇村的共识。
每周,上虞公证处都要梳理一份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目标任务实施进度表。记者在5月13日至17日的表格上看到:办理市场监督局第一例扣押物品查封、取样过程的保全证据公证;办理交通局第一例送达决定书保全证据公证……
上虞公证处力推“互联网+公证”,主动打通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现场监督、财物保全视频可以实时传输、实时存证,防止弄虚作假。
曹娥街道党委副书记阮瑞钧深有感触地说:“公证作为第三方力量广泛参与到街道的征地征迁及街道、村项目招标过程中,我们尝到了坚持依法依规、阳光操作的甜头。”
专业跑腿
法院送达不再难
“道路积雪结冰严重你们还跑一趟,太感谢了!”去年2月,见到上门送达法院法律文书的绍兴市上虞公证处司法辅助人员,家住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山区的老金激动地说。
法院法律文书为何由公证处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探索实施公证送达提供了法律依据。
上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亚君介绍说,2017年年底,上虞法院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司法送达事务,联合区司法局下发意见,与上虞公证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降低公告送达率。截至目前,上虞公证处共参与送达案件5300件,送达率90%,参与调查取证类案件76件,参与执行中的财产保全212件,保全证据公证166件,参与调解103件。
上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专门的公证窗口,上虞公证处委派12名工作人员长期驻点,负责委托送达案件的登记、接收、分发、地址确认等工作,进行集约化送达,送达过程全程留痕记录,送达情况当日总结反馈。
头天下午立案,第二天早上9点,上虞公证处司法辅助人员董烨超、赵炜炜便随同律师一起前往石狮商贸城,找到受送达人王某后,介绍自己身份、确认对方身份、告知案件基本情况、询问对方需求、受送达人签收,并通过王某联系到另两名被告,经商议二人同意让王某代签收,执法记录仪全程实时记录。
“现场上门、随在随送、全程留痕是公证送达的优势,有效破解了执行难。”上虞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副主任王锦莺告诉记者,公证辅助人员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头脑,都是本地人,熟悉情况、经验丰富,能够根据案情进行调解,甚至在送达期间促成案件自动履行。
在一起离婚纠纷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过程中,王锦莺和司法辅助人员俞新涌敲开门后发现原被告仍共同居住,坐下来细听,发现双方打离婚是因家庭琐事导致,便当起“老娘舅”,成功劝和。
传统送达常碰到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只好进行公告送达,影响审判期限。去年8月,上虞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接受法院小额诉裁庭的委托,向一位日本籍人士送达一份诉讼法律文书,穷尽各种手段和送达方式最终联系到当事人,不仅节约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还避免了走涉外法律程序。
公证送达不仅有利于破解送达难,还可以避免发生执法过程中的扯皮事,公证影像作为相关证据,防止行政人员行政执法行为随意性,避免行政相对人质疑送达程序,全面保障送达这一行政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