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0:03:40来源:法律常识
除了以下3个,别的你几乎都控制不了:
1、证据
没人不让你收集,就看你用不用心,除了根本就没有的证据、你无法收集到的证据(不过无法收集到,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基本上是对的。没证据,你要是原告,怎么都赢不了,就算对方什么都认,法院都不太敢判;没证据,你要是被告,可能会赢,但是哪个被告心这么大,什么证据都不准备上法庭?就等着原告助攻吗?
2、文书
没人阻止你写,这是个细活,不会的让律师写。写到点上,别一味追求字数,写清楚、全面、让人能看得懂,这是基础,也足够了。不要为了追求什么而刻意追求,你看似龙飞凤舞了一大堆,其实都不搭,没必要刻意为了展示而故弄玄虚,你是打官司,不是写论文。在上述基础的前提下,逻辑层次感注意些,简练些,更好。
3、态度
无论有理没理,态度差的,被判得差的可能性更高,特别是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比如从承担责任百分之60判到百分之80,)。态度差比如说脏话的、不听法官正常指挥的。那种和法官争案子本身的法律依据的,不是态度差,那顶多算刚,刚也适可而止,大多数当事人没有那种能把法官说懵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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