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5:21:40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刘琦实习律师(文章来源于: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关注公众号:瑞鼎律人)
租房是一项大工程,选择时不仅要综合考虑安全性、地理位置、周边配套、个人预算,还可能面临租房合同冗长看不懂、违约金押金保证金一大堆、房屋维修靠自己、毫无心理准备被房东赶出门、装修了房屋房东要求恢复原状的窘境,不少承租人都踩过大大小小的各种坑。租房前看看这篇文章,或许能帮助一二。
要租房安心,一个好的房东和一套合适的房子就省心80%了,因此审查出租人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是租房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其中主要审查出租人是否适格,出租的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所出租的房屋能否保证承租人的租赁需求。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审查事项。
一、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资格。
出租人一般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律师在为承租人提供法律服务时,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资格:(1)出租人是否已经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是否与出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称一致;(2)共有房屋出租的,是否有其他所有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3)委托出租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与出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受托人与房屋所有人是否有委托出租合同,受托人是否在受托权限内行使相应权利。
二、出租的房屋是否具备出租条件和有无禁止出租的情形。
出租的房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已进行依法登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有下列权属证明的也可出租:①单位或者自然人购买的商品房,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单位建造的构筑物、地下建筑物,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③单位建造的临时建筑,持有临时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并在允许的临时建筑使用年限范围内的。(3)将房屋用途由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得到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当然,除了出租人和出租房屋本身,租房合同的各项细节约定也很重要。例如家具设备是否和约定一致、维修义务的承担、装饰装修、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气物业费的缴纳、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转租等等。也有很多房东和租客为了省心,会通过房屋中介办理出租/转租/租房等事宜。在与中介进行接触的时候,区分不同的商业模式,也有很多门门道道,更多内容我们下次继续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