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0:17:2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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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篇女律师控诉在派出所遭到“碰瓷”执法被迫接受“裸检”的网帖,在网上被热传。当事女律师孙世华在帖中称,自己因代理案件原因,与委托人到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派出所办事时,遭到警务人员“碰瓷执法”,被要求脱衣检查、拍照、批指模和验尿,并接受六小时讯问。
今天凌晨,@广州公安 在微博上对此通报称,在孙世华拨打广州市公安局督察专线投诉后,督察部门展开认真调查,通过调取翻查视频录像、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确认不存在孙世华等3人被民警殴打和羞辱的情况。通报还原了事件过程。
当事女律师究竟有没有遭到“碰瓷”执法?就目前看,女律师的投诉帖和广州警方的通报各执一端。饶是如此,涉事两方的“一事各表”,仍提供了丰富细节,这些细节也是还原整个事件始末的拼块。
从双方的说法看,女律师跟有关警员在办事过程中存在冲突,无疑是确凿事实;双方披露的冲突演化和升级的时间点,也对得上。只不过,对于有关执法动作究竟是“碰瓷”还是合理执法,女律师等人有无“袭警”和影响单位秩序,“裸检”到底是人格羞辱还是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两方定性大相径庭。
定分止争,唯有法治和真相。单就事件后续处理看,双方在舆论场“你反馈我回应”式的互动,都是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的:女律师孙世华事后向当地律协提交维权诉求,也向上级警方做了反映,10月5日发帖投诉也是急切要说法之下的个体维权;而广州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并较详细地通报了此事,自然是合理而应有的投诉处理和舆情应对姿势,也有助于将舆论评判拉到“兼听则明”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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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核心争议点,仍在于对事件中细节的廓清和法律定性。对身为局外人的公众而言,在事实未明之前,显然不宜臆断先行,而应给真相一点时间。这倒不是说,在真相完全浮出水面前应放弃追问与考证,而是说要保持道德先行审判上的克制。
特别是考虑到个人和官方发言会在分寸拿捏上有些区别,女律师的控诉中糅合了很多情感色彩浓烈的表述,而警方通报囿于程式化文本、官方化语气只能去感性化、偏节制,公众不宜凭着感情导向贸然做盖棺定论,而应在秉持理性、抠住细节的基础上去打捞真相。
事实上,很多事件都是复杂而琐碎的,当事方基于自我本位立场的选择性复盘或避重就轻式呈现,都可能导致事件定性的迥异、是非论断的扭转。这也是有些“罗生门”的生成缘由:涉事多方的细节叙述和事态还原,都无可避免地嵌入“主观认知”的成分,所以难以完全对表客观事实的指针。
鉴于双方在很多说法上各持一词,当地警方不妨用更细致的事件还原来消弭争议。在这方面,北京警方前不久平息“北京丰台商场抢孩子”事件舆情的做法,就可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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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孩子”事件甫一曝光后,当众抢人指向的“贩卖儿童”嫌疑和警方“不立案”的结果之间,因缺乏必要的过渡而形成了强烈反差,一时间激起质疑声一片。
面对质疑,北京警方在缜密复核的基础上,详细通报了抢人者李某误认孙子的具体情由及背后的家庭矛盾“连环套”,还有具体的办案过程。这让这起看似离奇的事件在家庭纠纷层面实现了逻辑自洽,也打消了公众的疑虑。
对广州警方来说,此次通报已有了不少细节。而若针对现有疑点进行更细致的信息披露,实现“有疑必释”,且是细致释疑,势必能消除更多疑虑。
据了解,此次广州警方认定不存在殴打、羞辱情况的重要依据是视频录像。鉴于双方口径存在巨大差异,为了避免被网帖的“首曝诱导效应”带入舆论泥沼,也为了避免事件被拆迁上访的案由和女律师的“家庭背景”等外围信息导入阴谋论式评判,当地警方还可尽早公布原始的视频录像。
在视频面前,很多情况无需费口舌对质工夫,就能一目了然。
法治社会,就该让这类纠纷纳入法治框架下解决。可以想见,若有了更明细的事件原委还原和完整视频公开,又有了依法处理,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起事件激起的舆情涟漪最终也不难平息。
□仲鸣(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