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0:18:30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
李某想买房,但是目前商品房太贵,于是转向了小产权房。看中了龙岗区某小产权房,3房1厅100平方左右,总价200万,在自己的能力承受范围内。于是签了购房合同,交了20万定金。后来,家人商量觉得小产权房的风险大,不想买了。问李岩律师因为他自身原因不想购买了,那购房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
1、小产权房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小产权房不能确权发证,买卖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2、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
3、本案中购房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李某可以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李岩律师建议:
1、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法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合同备案,因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人不能取得不动产权证。
②难以规避“一房多卖”风险,因小产权房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所以买方很难确认卖方是否再次出售。
③脱离监管,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④购房时无法进行银行贷款。
⑤随时面临业主“违约风险”,在面临拆迁补偿或者地段价格暴涨的时候,卖方很有可能以签订的合同无效为由进行毁约。即购买小产权房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在购买小产权房后产生纠纷,一定要及时止损,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①若已签订了合同但并未取得产权证明,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考虑到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②若出售方主张解除合同并退回购房款的,购买方可以一并要求支付利息。